文/孔兴洲
昨日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代表团抵京访问,并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会见。这是澳门回归16年来的首次,具有不同寻常的重要意义。而张德江委员长会见时高度肯定澳门立法会在维护“一国两制”、特别是维护“行政主导”政治体制上的积极作用。这番话固然是对澳门议员说的,但对于香港立法会而言却有重要借鉴意义。同为特别行政区、同受基本法的保障,何以澳门“行政主导”如此成功?香港各界应当从中深思。事实上,“行政主导”的成功与否,并非简单的政治口号,而是关系特区能否保持繁荣稳定的关键。
澳门回归祖国16年来,一直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社会较之香港更为和谐,近年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更是远远抛离香港,个中原因有多种,但关键一条在于,澳门各界在理解“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基本法规定,做得更加出色。当中行政部门工作固然是主因,而立法会亦是功不可没。事实上,昨日澳门特区立法会组团到北京,为历年来的首次,这一行动的本身已在说明问题,即澳门的立法会更能准确地把握中央与特区的关系。
张德江委员长在会见代表团时,对澳门立法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据报道,他指出,澳门立法会是澳门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澳门的立法机关,近16年来五届立法会按照《宪法》及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从澳门实际出发,在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基本法的贯彻落实,维护澳门的法治、繁荣与稳定,特别是在维护“行政主导”政治体制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立法会议员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尽职履责,团结各界,凝聚正能量,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不断开创澳门“一国两制”事业新局面。
而据澳门立法会主席贺一诚在会后所引述,张德江委员长还对澳门立法会工作提出四点新期望,包括加强国家观念,强化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以及继续坚持“爱国爱澳”的传统。贺一诚指,张德江冀澳门立法会在配合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同时,做好监督政府施政工作。
张德江委员长的这番勉励之言,与其是对澳门立法会所说的,但对香港何尝没有警示意义。
事实上,澳门立法会与香港特区立法会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无论从宪制根源、法律地位、具体规范与限制而言,都可谓是“同出一辙”。虽然澳门立法会的组成方式、选举方式,乃至议席的分布,都与香港有不少差别,但二者的核心是一致的。在如此条件下,为何澳门立法会可做到准确理解“一国两制”、全面贯彻基本法,包括按法律规定自行就“23条”立法,而香港就无法做到?
澳门特区可以体现基本法要求的“行政主导”,核心在于行政、立法两种权力的理解、合作。而香港的“行政主导”之所以不尽如人意,并非行政机构的“无能”,而是立法机构的“不合作”,甚至是毫无理由的野蛮对抗。香港立法会的无理“拉布”,耗费大量的社会精力、严重阻碍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这些“内耗”情况都没有在澳门立法会出现;而香港立法会议员中有人无视法治、公然支持违法“占中”行动,严重破坏香港社会秩序,这些情况更不会在澳门出现。没有出现,不代表澳门立法会“不作为”,事实上,澳门立会充分发挥了立法以及监察政府的积极作用;没有出现是因为澳门立会有更高的标准、更强的大局观,这些正是香港所欠缺的。
张德江委员长给澳门立法会的四个希望:加强国家观念、强化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以及继续坚持“爱国爱澳”的传统,对香港立法会而言,要推动落实的话,可能困难重重。因为连要求某些议员承认自己是“中国人”都困难,更难指望反对派政党能强化国家意识了。然而,即便排除这些要求,仅仅是从按基本法规定、从香港本地利益角度出发,香港立法会的某些政党都没有理由以极端手段去对抗行政机构。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早前曾指出,从现实的角度看,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一些不顺畅的情况,特别是在特区内部的权力运行中有时出现一些矛盾和摩擦。从历史的眼光看,一种新生的政治体制在运行初期出现这些问题在所难免。客观上需要经历一个磨合的过程,而且许多问题也只有在充分暴露后才有解决的成熟条件。最重要的是,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行政主导大原则、大方向不能出现偏差。
保持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规定,符合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政府决策和施政的高效能,有利于香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竞争力,有利于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保持繁荣稳定。这一点相信是香港社会的共识,问题在于,立法会能否认识到这一点,能否从全港利益角度出发,理解并支持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澳门立法会做到了,澳门的“行政主导”便成功,香港的立法会何时能与澳门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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