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在本港,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司法独立”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人所共知和服膺的核心价值;两者皆是港人社会千金不易的财富,值得珍惜和维护,对所有不利或违反法治和守法价值观的言行都有必要予以批驳和制止。
而珍惜法治、维护法治,并不是任何个别界别、团体、人士的专利,而是港人社会整体的共同利益,各阶层界别行业人士都有权就维护法治发言和表达意见。连日来,本港司法、法律界团体、人士相继对所谓“京官言论”发表了“声明”或意见,提出了一些不同观点或质疑。正所谓“爱之深、护之切”,司法法律界人士对相关言论十分在意、反应比较紧张,也是情理之常和可以接受的。
不过,正由于回应者俱是专业和权威人士,市民对他们的意见通常都会比较重视,甚至奉为“金科玉律”,如此不也正好提醒了一些法律权威在发表意见时要更加小心谨慎和顾及其余、全面考虑,否则,在维护自己熟悉的一套制度和观念的同时,却有可能对不同制度轻易作出负面评语,甚而不利于不同制度的沟通和互相尊重,不是适得其反了吗?
其中如大律师公会前主席石永泰日前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说到,内地“自由行”民众认为香港人眼红他们有钱,又说不是他们来消费香港早就“玩完”,“石大状”认为这种狂妄言论“笑大人个口、令人尴尬”,可能源于内地官方常说中国是“强国、大国,有自信、有底气,很多人等着赚中国的钱”,令部分内地人民“过度自信,变成自大,一朝得志、语无伦次”,云云。
事实是,内地“自由行”客来港是“小人得志、语无伦次”的多,还是对香港有好感、愿意来正面感受一下的多呢?还有那些到来购物却被“鸠呜团”狙击恶骂“滚回去”和踢皮箧的多呢?要维护港人利益,也要公道和客观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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