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齐侬
最近,反对派一直在炒作所谓“以胸袭警”的判决,更采取围堵、谩骂、恐吓法官等激进手段,直接冲击香港的法治,情况令人担忧与愤慨!
“以胸袭警”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从当天呈堂的证供,以及暂委裁判官陈碧桥的判词,重点并非指该名女示威者“以胸袭警”导致警员受伤而裁决其罪成,而是说其“诬告”警员非礼,大声呼叫后引起其他示威者掷物,导致现场一片混乱。这点再清楚不过,是毫无异议的。
为什么反对派要制造“以胸袭警”这样的所谓“冤”情呢?最大的原因是反对派想利用其煽动民情,制造政治对抗,破坏社会秩序,这也是他们藉机闹事的惯用伎俩。
更为可笑的是,反对派为了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已全然不顾形象、丑态百出,居然在昨日举行所谓“胸群出动”的示威活动,就连“男人老狗”也戴上胸罩示人,看来这帮无耻之徒真不知“丑字点写”!
其实,法庭判决与“原告人变成被告人”与否无关,也与“警方滥权”与否无关,原告人若事实上犯罪,即使是女性,侵犯了别人,她就应该被控告。法庭是法庭,警方是警方。说到底,反对派故意混淆概念、扰乱视听。
陈碧桥在判词中明确指出:“如刑罚不具阻吓性,市民会觉得在游行中袭警是小事”;“警方在游行中维持秩序已是困难,还要被示威人士阻止拘捕,令警方维持秩序难上加难”。这次,法官明察秋毫,也彰显了法治。
即使受到反对派的围攻,陈碧桥坦言:“我曾遭受威吓,担心人身安全,我不会愤怒,而提高适当的量刑;不会害怕而减少量刑。”真正体现他处变不惊与大将之风!如果法官不主持正义,那才是社会的恐怖。
观乎这次所谓“以胸袭警”风波,背后其实有反对派“讼棍”的影子。再联想到内地有维权律师同样利用网络制造舆论,组织群众聚集法院门口闹事,甚至以咆哮公堂行为企图逼法官就范,是不是似曾相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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