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孔永乐
最近,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对延迟副校长聘任又有争议。有人指大学高层聘任需要以“大学利益”为依归。不过,什么才是大学的最大利益?笔者大致理解“个人利益”“公众利益”及“社会利益”。然而,“大学利益”的意思相对含糊,这也许涉及“大学理念”、大学财政收入、大学教职人员的薪酬、教职人员或学生在校外可能影响大学声誉的实际问题。对于关心大学及社会发展的人而言,“大学利益”确实需要清楚解释。
笔者已经多次撰文重申,若然我们强调“大学自主”,大学已经成立独立的校务委员会处理,早前并透过“不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延迟讨论是次争议,我们便要尊重决定。不过,有人继续持相反意见。现对各点可以再深入讨论。
延迟副校长聘任是集体决定
第一,有人透露港大校长在校务委员会中对延迟副校长聘任表达强烈不满,校长意见得不到尊重,并表示延迟讨论副校长聘任事项会影响香港大学教职员士气。首先,笔者不喜欢这种间接引述方式。是次校务委员会涉及重要人事聘任,当中会讨论各个申请人的重要敏感个人资料。过程中,委员会各个成员可能对申请人的背景、学历、过往工作态度、做事方式等表达不少个人评价。无论对申请人或委员会成员,当中大部分的内容都需要保密。若然讨论内容要选择地或全面公开,委员会成员也需要取得全体成员及全部申请人的共识同意才能成事。这不单涉及个人品格道德操守,还关乎大学遴选及聘任过程的保密原则。这也解释为何是次讨论最后也要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确保委员会可以放心对内容详加讨论。然而,这次有人却引述校长的明显立场,若然内容属实,我们要冷静思考校务委员会各人是否严格规定要将讨论内容保密?进一步看,各校务委员人员开会前有没有签署一些“保密协议”,强调不能对会议内容向其他人士透露?
再者,即使校长的意见不受委员会成员普遍接纳,对校长来说,这当然是沮丧的事情。不过,大学并不是一人公司,大学发展也需要各个部门的意见及配合。既然是次事项经过开会讨论,最后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定。大学代表成员都已经作出决定,校内其他人士也只好尊重这集体决定,这才符合大学理念中一直强调的“独立自主”。
第二,有人指出政治立场不会是遴选副校长的主要准则。简言之,聘任副校长时不应单看其政治立场,也不应对申请人的宗教、种族、性格等因素存在偏见。这些当然是“政治正确”的答案。然而,现实上遴选大学高层或其他人员都会涉及复杂的主观及客观因素。因历史及种种因素,香港的大学的整体运作似乎倾向英美式的自由主义。例如,我们可以查阅香港主要大学各学系的公开教授资料,细心观察香港各大专院校的外籍教师以英国为主。大学选择聘任本地人士担任大学高层职务时,现实上,众多本地申请人也大有可能在本地大学教授或工作多年,面试委员在公在私可能对申请人都认识一段日子。
在“大学自主”的理念下,我们如何确保遴选校长、院长甚至教务职员时确保“公平、公正和合理”的过程?若然政治立场不会是主要准则,那么什么才是主要标准?重要的是,遴选人员如何合理评价所有本地及外国申请人?现实上,性别或宗教是重要影响决定因素吗?这些都是重要问题。
调整大学在社会的角色及地位
第三,有人指出本身是大学校监的特首除了批准每年的荣誉博士外,其他都是礼仪性质,实际上在大学内毫无其他权力或影响力,当中更引英国大学为例子说明。不过,现有例子却忽略历史上英国国王曾经大规模筹建及建议英国剑桥大学的学院及课程内容,英国剑桥大学学院院长至今也由英女王任命。同时,好像也没有提及香港大学当初由英廷给权及香港第十四任港督卢吉勋爵向中国商人协助筹募经费的历史。现在,国家领导人出席香港的大学典礼也存在争议。有人更明确要求香港特首不要“干预”大学的任何事务,更不可发表任何意见评论大学。我们可以细心思考这些方向对大学与社会的互动。
诚然,大学与社会及政府可以存在不少纷争。英国剑桥大学在八百多年的历史中都常有gown(大学礼袍,即大学人士)与town(市镇,即市民)的矛盾。现实上,大学人士可以傲视市镇居民;学生也可以身穿礼袍在街上。前香港中文大学校长金耀基教授在其另外的一本经典着作《剑桥语丝》,以细腻笔触对大学理念、剑桥历史及人文情怀抒发不少感受。现在,大学生人数不断递增,教师研究人员亦有所上升。每年香港政府对高等教育亦投放大量资源。在日益政治化及极端化的社会下,我们确实要不断思考及调整大学在社会的角色及定位。
最后,有人要求校务委员会要“依法办事”,并独立地按照自己的判断与良心作决定。这假设现有法规已经完美,各人也是理性及道德完美,对各项事实证据作出合理分析,不受主观情感或其他因素影响。我们在不少细节上更要小心查究、思考。笔者再次引述金耀基教授在《大学之理念》的一句话,大学教育之良窳足以影响一个社会之兴衰。大学校长、大学教职员至大学生的质素及决定会影响香港未来的政治、经济及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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