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幼岐:多少罪恶假“拉布”之名而行

  文|李幼岐

  刚刚结束的立法年度,由于某些反对派议员无耻“拉布”,多个事关民生的拨款议案未获通过。监于这些议案的重要性,立法会财委会不得不在放暑假之前加开五天会议。但到最后一天加开两节共四小时并且超时会议之后,虽有五十多名议员发言,却因仍有其他议员未及表达意见,结果有关设立创科局的拨款无法付诸表决,只能留待十月新立法年度再作处理。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有某些反对派议员进行“拉布”,一再重复提问,浪费了宝贵时间。

  搞乱立法会正常秩序

  “拉布”,从法律上说是合法的。但从道德上看,并不合理,而是一种无耻的、造成巨大浪费的行为。从程序上说,既不公更不义,十足是小人行径,是政治流氓的所作所为。这类恶劣做法,西方国家的议会和议员,早已将之唾弃。行政长官梁振英在痛斥“拉布”恶行时,曾提及八十年代台湾立委朱高正在“立法院”内的暴力行为,包括语言暴力和肢体暴力。梁振英还指出,两相比较,香港立法会内的恶行,比之于台湾“立法院”,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议员的“拉布”,虽然合法,却肯定是丑恶行为。世上有“合法而不合理”的恶行,在议会内“拉布”绝对是其中之一,而且其破坏性巨大及严重。说得“酷”一些,“拉布”堪称是“罪在不赦”,“拉布”者应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选民要紧记,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时,记得用手上的选票,将那些“拉布”的反对派议员,毫不留情地“踢出立法会”。

  说到“拉布”的破坏性,首先是严重地搞乱了立法会的正常秩序,破坏了立法会应有的程序公义。明明在一个立法会会期内应该完成的审议和表决任务,要拖到第二会期,甚至第三会期。比较特殊的例子,如设立创科局的拨款,三年未通过,要推迟到第四年,还不知道下个立法年度能否通过呢!须知,立法会的运作是要用巨额公帑的。再者,立法会议员并非是不需支薪的义工。倘若尊贵的议员坐享高薪而只识做“拉布”这样的破坏性工作,是不是岂有此理?

  其次,“拉布”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不可挽回的损失。例如,有多项公共工程建设的拨款,因“拉布”而拖了一年才通过,导致工程费用支出要增加数十亿元。在我辈小市民眼中,这毫无疑问已经是天文数字。从市民大众的立场而论,这些反对派议员,尤其是那几个惯于“拉布”的议员,是不是一个个都是十足的败家子?

  其三,“拉布”拖延了政府的一些惠民措施,对许多市民构成了负面的心理和情绪影响。包括:由政府代缴可有一个月免租的过百万公屋居民、长者生活津贴或高龄津贴(生果金)可获“出三粮”的过百万六十五岁以上人士,以及十多万得到加薪的高级和中、低级公务员,上述以百万计人士,等政府施惠的银纸到手已经等了几个月,俗气一些说,端的是“等到条颈都长埋”。凡此种种,都是反对派议员“拉布”惹的祸。在上述受影响人士眼中,这些不关心大众利益的缺德议员,是不是“妖魔恶鬼”?是不是“罪在不赦”?相信不少长者都希望这些“拉布”议员在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时会遭到“报应”!

  其四,“拉布”严重扰乱了政府的依法施政。最新鲜热辣的例子,莫过于日前第三次以“拉布”方式“拉死”了创科局的设立。这已是反对派议员连续第三年上演的“大戏”。市民实在不清楚反对派议员因何对创科局有如此这般的深仇大恨,非扼杀创科局不可?”

  创科局设想三年无果

  客观而言,创科局的设立,对本港创新科技的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弊。放眼世界,包括临近地区,创新科技的发展,堪称突飞猛进、日新月异。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是独立的经济体,完全有必要及时和及早设立创科局,以便专注促进创新科技的加速发展,有助于抢占创新科技的先机,这是大有利于本港经济和本港形象的事。本港缺少土地和天然资源,那就更加应该多关注、多致力创新科技的发展,这才是适合本港的正确道路。创新科技可以成为本港经济除金融、贸易、航运、旅游之外的另一重要支柱。可以肯定,大有前途。真不知道反对派议员再三以“拉布”阻挠设立创科局是意欲何为?这不正是“阻住个地球转”吗?

  反对派议员是反对派之中的“佼佼者”,在他们背后是否有“黑手”或牵线人姑且勿论,但他们是“反中乱港”的带头人,则是人人皆见的事实。以“拉布”方式连续三年“拉死”创科局,也是人人皆见的事实。这里有两点值得各方思考:第一,立法会的议事规则是否有修改的必要?明知“拉布”有百弊而无一利,是否要容忍这种恶行继续“合法”下去?第二,立法会是否应该多一些“剪布”和早一些“剪布”?“拉布”或“剪布”究竟是何者更符合公众利益?一味强调“中立”是否是正确的做法?假如由反对派议员出任立法会主席,他或她会这样“中立”吗?

  “拉布”,“拉布”,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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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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