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评:添美道占路者有“治外法权”?

  自去年九月违法“占中”发生以来,金钟添美道政府总部及立法会大楼对开空地和行人道上,出现了大批由“占领者”搭建的帐篷;而“占中”结束迄今已逾半年,这些帐篷不但没有清拆,反而越建越多,严重阻塞大楼出入通道及行人路,情况之“夸张”,令人侧目!

  而更为严重的是,在政改方案下月就要付诸表决的关键时刻,激进反对派及暴力分子已经公开扬言,届时将会发动“十万人”包围立法会及发起二次“占中”,眼前不断增加的帐篷以至近日盖搭的木屋,就是为日后的行动作准备。也就是说,“占领区”日后将会成为进一步抗中乱港和阻挠依法普选的“指挥中心”、成为违法冲击、暴力冲突的“火药库”,后果非常严重。

  对此,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及各界人士已强烈要求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正视有关情况,依法办事、果断执法,从速拆除所有搭建在路旁的僭建物,确保大楼安全及行人权利,不能任由这些“路霸”继续为所欲为,为害社会。

  事实是,眼前占路“奇景”,可以说不可能为任何法治社会所包容。据不完全计算,目前搭建在添美道一带的彩色塑料帐篷,大大小小已达百多个,加上一批近日开始出现的木屋,整个地区彷佛已经成了占领者的“天下”,他们喜欢什么时候入住就什么时候入住,喜欢搬来什么东西就搬来什么东西,喜欢张贴什么标语就张贴什么标语,而且,没有人能够清楚说出:目前集结在那里的到底是些什么团体?成员有多少人?帐篷和木屋内存放的又是些什么东西?……整个“占领区”,彷佛成了特区治安和法律都不能进入和生效的“治外法权”之地,就差还没有挂起“途人与狗不得进入”的“警告牌”!

  事实是,本港是法治之区,长期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非法占用公地以至随街摆卖都有一套明确的法规,而且执法甚严,私人物业在图则以外搭建一些花架、晾衣架以至围封露台,在法律上都已属违法,建筑部门随时可以勒令限时拆卸及告上法庭。别的不说,当日曾参与特首竞逐的候选人唐英年就因寓所僭建地库而“阴沟里翻船”。

  同样,现任特首梁振英也“本县曾经此苦”,只因家中花园私下搭建了一个花棚,就被反对派“追杀”到如今。但眼前,就在梁振英眼皮底下,大批违法违规的帐篷、木屋、储物仓以至花棚花架,却可以大模斯样、肆无忌惮地搭建在政府总部和立法会大楼对开的行人路上,试问执法部门是按什么准则执法的?有法必依的法治精神又何存?

  对此,有“占领者”辩称,帐篷只是搭在公众地方而非私人物业,个人没有“得益”,云云。这真是一派胡言。行人路当然是公众地方,但正因是公众地方,全港市民应该都有权使用,为何现在却被占领者“据为己有”,在两幢大楼内办公的官员、议员和公仆出入要蒙受不便,市民前往两幢大楼办事更要绕路和小心翼翼,否则随时可能招来占领者的滋扰以至攻击,试问市民的行动自由和人身安全有何保障?

  事实是就在昨天,一批市民因不满“路霸”恶行,前往添美道“踩场”及向警方递交请愿信,要求警方立即采取清场行动,期间与占领者发生激烈冲突。而立法会议员是相关道路的直接使用者,他们已强烈要求警方执法,不能对违法占路恶行“眼开眼闭”、变相纵容。

  (本文为大公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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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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