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耀宗:基本法保障“一国两制”落实

  谭耀宗指出,“一国”是“两制”前提,“一国两制”通过基本法得以体现、保障和落实 大公报记者 麦润田摄

  大公网4月2日讯(记者 陈璁 黄昱)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早前指出,基本法并非“港独”势力的舞台。早年已作为基本法起草委员的民建联主席谭耀宗在接受《大公报》专访时表示,在基本法起草阶段,已预见到回归后可能出现“港独”,因此必须通过法律防止分裂国家等行为,否则在部分人士的误导下,会令“一国两制”方针走样,甚至变质。谭耀宗认为,在基本法颁布25年后的今天,香港要摆正“一国”之内的地方与中央关系,中央亦要更加强调自身的权力,同时对错误的理解予以纠正,“以正视听”,并通过基本法保障“一国两制”在港落实。

  今年是基本法颁布25周年,曾参与基本法起草的谭耀宗,当时是草委会辖下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专题小组成员。他忆述,当年草委会委员在讨论中央与香港关系以及政制的两个章节,“花的时间最多”,特别是在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归属,以及如何体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等方面。他强调称,基本法是授权法,香港的权力来自中央的授予,地方并不存在剩馀权力。

  去年持续79日的占领行动,有证据显示外国势力渗透其中,本港现时亦出现“港独”思潮蔓延的趋势。谭耀宗指,当时在起草涉及国家安全立法的基本法23条时,已考虑和预见到香港回归后可能出现“搞独立、分裂国家”的情况,“香港是国际性城市,有外国势力入来不奇怪,但就是要阻止这些势力和香港政治团体联系,或利用香港成为颠覆中国的基地。”

  谭耀宗续称,“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一国两制”通过基本法得以体现、保障和落实,“当时没有想过会出现‘占中’等具体事件,但认为需要通过订立基本法,提防这些情况的出现”。他坦言,在起草23条时存在激烈讨论,草委会委员关于就国家安全立法有很多不同声音,最后中央让步,通过了一个折衷的做法,并在基本法写明“香港应自行立法”。他解释说,23条条文中的“应”不代表“可做可不做”,而是“是必要做”;虽没有写明立法时限,但在宪制责任下亦迟早要进行。

  而在港人对基本法认识方面,谭耀宗认为,“要求一般市民熟读基本法就没可能,但是对于基本法精神的理解有必要加强,特别是经过非法‘占中’之后。”他说,香港回归以来,社会过分强调基本法赋予香港市民的权利,而忽略了应尽的义务;“港人治港”并不要意味可以“自把自为”,任何事都香港自己解决,无视中央的角色。

  他指,基本法正式实施初期,“大家无经验,行住先”,对于“一国两制”的论述没有严谨的规定,在执行上中央亦没有特别强调。期间却有部分人士故意误导市民,灌输一些基本法以外的说法以吸引市民,博取支持,从而社会上产生对“一国两制”认识的偏差,长期以往或会令“一国两制”走样,甚至变质。

  有鉴于此,中央在2003年后,重视加强了对“一国”的论述。谭耀宗认为,“是中央的权就要强调,啱唔啱听都要讲,实事求是讲清楚,以正视听”,港人理解有误的地方,中央亦要予以澄清,“避免有人走‘灰色地带’”。另外,谭耀宗建议,今后在宣传和推广基本法时,应更加强调立法原意和背景,以加深市民的理解。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微香港》公众号

责任编辑:晃彦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