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还未满18岁的学生旷课,别人当然要举报。“大联盟”呼吁大家举报,乃正义之举,竟被骂“恐怖、卑鄙”。事实刚好相反,不举报,任由其发展,才是恐怖、卑鄙。
就是旷课尚未成事,只是“口头宣传”、“製造舆论”,也不可以。
中小学学生旷课,家长涉嫌违法;“佔中”破坏社会秩序,更是严重罪行。中小学学生尚未成年,煽动他们旷课,往参加“违法佔中”,罪加一等。
你认为对的东西,其他人未必觉得对。你却要强加于全世界,强加于没有多少分析能力的少年。好市民有责任举报,阻止于微时,不能让其酝酿、发酵,以至最终成为事实。
邮局早前不准相关违法传单邮递,目的就是为了要阻止罪案发生,值得中小学校长和家长效法。“佔中”者向家长宣传,其他人尚且可以“隻眼开隻眼闭”。因为,家长是成年人,有“该如何作出选择”的个别的分析能力。向心智未成熟的少年宣传参加犯罪集会,禁,才能阻止卑鄙、恐怖的事发生。
所以,反对派若有人在中小学校门外向中小学生派发传单,或者进入学校去叫学生旷课,有没有得到校长同意?单方面灌输违法洗脑行为,就已经构成罪行,拉得!
当初鼓吹“佔中”的教授进入学校讲“佔中”,已经惹起争议。但由于那是经过某些校长同意,况且那位教授讲完离开学校,校长老师可以向学生再教育,铺陈利害,学生有机会获得平衡信息。这又是另一回事。
正常的中小学(特别是有宗教信仰的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当不会同意让孩子去做非法勾当的。如果反对派够胆这样做,势必引起舆论很大反感。
再说,学生离开了学校后,他们的去向,你能确定吗?你有办法带所有经你煽动的学生前往同一个集会地点吗?而这个地点又确保没有暴力事件发生吗?确保他们不是去了打机?或去了做其他有可能对他们的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学生旷课后去了哪里,无人会知道。总之,中小学学生旷课,作为校长及家长,第一句会问:“做乜唔返学?”这是合理合逻辑的发问。
未成年学生,上学,一个重要意义是家长授权学校代他们看管和教导孩子,校长就有全权在上学时间内不准学生离开学校。这是法例和校规早就有严格规定的。爱民主的人,首先就要尊重现有的民主宪政制度。肆意为非作歹,还煽动无知少年为非作歹,简直是在捣乱,哪里是在讲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