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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君:“签名反佔中”树民主范例

  香港的“签名反佔中”运动,9日收90多万个签名,不仅打破了香港有史以来签名活动的纪录,还可作为举世的民主范例。

  其一:少数服从多数。“佔中”者中有领头人大教授竟出此言:“不能以80万个签名数字抹杀70万个‘公投’票数。”有此幼嫩思维,令人质疑:一,他到底是不是香港最高学府的法律学教授;二,他到底懂不懂什么叫民主。

  民主的一个大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你竟然说“‘多数’不可以‘抹杀’‘少数’”,是何“道理”?民主特重选举、特重议会,多了关键一票,可成为议员;少了关键一票,唔该认命,无法当选民代。如果民主是“多数服从少数”的话,大家便无谓选举了。逾80万个签名“反佔中”的是“个人”的数字,乃真正民意,可以堂而皇之抹杀掉少于这个数字的“佔中公投”“人次”。如果按照你“不能抹杀”的“逻辑”,签名数字若是少于你的“70万‘人次’”的话,人家是否也可以反过来同样说“别抹杀我的少数”呢?届时你又该怎样反驳?社会上有正反两种意见好正常,你当初搞“公投”,不就是为了要告诉政府,社会上有你的这种意见么?所以,就一个议题所产生的意见,无论贊成,抑或反对,你都要尊重,这就是民主!

  如此看来,你不仅在民意上输晒,连自己作为堂堂大教授所具有的起码“逻辑”也欠奉!

  其二:普世典范。9日内收90多万个签名,从人口比例上说,是个骄人成绩。可以见到,香港好多人原来有自己对普选的标准,只是他们爱沉默,不爱随便示威游行抢镜,以免破坏社会既有秩序,但到了紧要关头,还是会执意表达意见的。签名,正好迎合这种平稳善良个性,不必声大夹恶吵架、不必冲击、不必掷东西伤人,就能达到理应达到的目的。早前中东叙利亚与埃及,不守民主大原则的反对派推翻守民主大原则的总统,动乱无日无之;之后香港近邻泰国,军人也不顾民主大原则非法夺权;再近一些台湾的“佔两院”者,也吹嘘“霸佔有理”。在争取民主的过程中,中东大洒鲜血,亚洲也流血。唯独香港,普选期尚未到,港人没有多少相关经验,已能为世人树立了“不必流血,不必付出惨痛代价”的民主崇高理念,聪明之至。签名运动正是个上佳契机,特区政府应给主办者周融勛章。

  其三:执法有理。既然社会上对普选有了楚汉分明的意见,从“支持佔中”者“人次”不及“反佔中”者“人数”看,执法者已有了全面理据支持,一是法例(“佔领”本身是违法),二是民意,“佔中”如果一出现,执法者是得到大多数市民“反佔中”的授权,可以理直气壮地执法:不仅照拉,而且要严惩!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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