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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指普选须经提委会

香港特首梁振英此次在报告中提出,仍然有团体人士提出要引入“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的因素。汤大华认为,“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是当代不少西方成熟民主政体中普选的构成要件,但过程往往要逐渐发展。

  大公网7月16日讯(记者周琳)香港特首梁振英此次在报告中提出,仍然有团体人士提出要引入“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的因素。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研究员汤大华对大公报表示,基本法对行政长官参选人提名有原则性规定,就是经过提名委员会。香港为法治社会,提名委员会的内容和形式都应该放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去看,而不能绕开提名委员会。

  汤大华指出,选举民主有多方面的构成要素和衡量标准,比如选民和参选人选举权利的公平保障、参选的人数以及选举过程的竞争性、公开性等,不单纯在于提名方式。

  汤大华认为,“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是当代不少西方成熟民主政体中普选的构成要件,但过程往往要逐渐发展。在香港,对“公民”、“国民”、“市民”、“居民”概念的理解和运用还很不规范,没有在政治实践中得以理清,政党政团的影响力和代表性仍有很大局限性,过早谈“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不见得明智,也抵触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基本法是维繫“一国两制”的基本法律文件,绕开基本法对建立有利于普选的政治共识没有好处。

  香港政改咨询共收逾12万份书面意见,举行了266场咨询,可见香港社会对政改的关注。当中普遍共识指出,要如期落实2017年特首普选并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特首。汤大华认为,这除了是香港社会普遍共识,也是中央政府的真诚愿望,只有如期落实了普选,才能为下一步政改打下基础。

  对于再次强调行政长官须“爱国爱港”,汤大华指出,香港的政治复杂在于对“爱国爱港”不同理解,关键在于让它具备可操作性,而非政治标籤或抽象的要求。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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