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梁振英表示,两份报告已全面如实反映港人意见/林少权摄
大公网7月16日讯 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表示,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及政改咨询报告,全面如实反映港人意见,包括“公民提名”。他指出,政改必须依法办事。有人提出自认为符合“国际标准”的建议,如果这些建议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都要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准。他强调,落实普选并非根据中英联合声明,而是中央政府有承担,中央对香港实行普选的决心和承诺毋庸置疑。
梁振英昨日下午联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刘江华在政府总部演讲厅就行政长官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和政改咨询报告举行记者会。
全面如实反映港人意见
梁振英在开场白表示,政改问题争议极大,要落实特首普选,还需要立法会三分之二的大多数议员通过,也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他不会低估难度,但深信港人是理性和务实的。他和特区政府将继续以最大的决心和诚意,并且尽最大的努力,与立法会议员及社会各界,齐心一意,做好收窄香港内部分歧、寻求共识的协调工作。
对于两份报告均无直接就“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表态,梁振英表示,他提交全国人大的报告及咨询报告,都是全面如实反映港人意见,并非就坊间对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相关决定的演绎,作出判断,也并非在众多意见中作出选择和向人大常委推荐方案,只是提出2017年特首产生办法需修改的讯息,内容客观持平。
梁振英又说,有相当多市民在咨询期结束后,透过参与游行和民间投票活动,表达要求“公民提名”的立场,政府对此充分了解,亦即时向中央如实反映。同时他衷心希望市民明白,大家既要考虑不同的诉求,亦要按照法治精神依法办事,必须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才可以落实普选。
对于反对派一再强调方案须符合“国际标准”,他认为,有关人士并无解释清楚何为“国际标准”,这样的建议如果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都要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准。
普选依据来自基本法
梁振英指出,香港落实普选,并非根据国际协议,而是中央政府有这样的承担,因为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并无提及普选,普选的依据来自基本法。他认为,中央对香港实行普选的决心和承诺毋庸置疑。
他提到,社会上有人混淆了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强调特首普选方案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非只是向中央备案这么简单。
被问到若未能落实2017年普选特首会否辞职,梁振英表示,任何人做特首,都需要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做好政改工作,他不相信任何一位特首,能够不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而争取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有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