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显聪犯众憎遭兜巴星
记者刘栢裕报道:港独组织“香港人优先”4名成员非法闯入军营案昨日宣判,首被告招显聪被判罪成,判监2周缓刑1年;其馀3名较早前认罪的被告,当中的张汉贤及谢咏雯各罚款2000元;15岁陈姓少年则转交儿童法庭本月25日才判刑。判决前行为“犯众憎”的招显聪仍在法庭外大叫香港独立的口号,招来一名男子向他“兜巴星”了2掌,并质问他是否中国人。招被打至躺在地上,而涉嫌男子则被警员带走。
招显聪判监2周缓刑1年
闯军营案于昨日下午2时半在东区裁判法院宣判,首被告招显聪于2时许到达,即在庭外拉起写有“独立建国 香港万岁”的横额,还大叫香港建国,突然一名男子冲前,向招连掴2巴,并质问说:“建咩国呀?建咩国呀?”招被打至躺在地上,附近警员见状立即将该汉拘捕。招随后起身,声称无受伤,然后入庭听判,但庭后却接受建议到医院检伤。至于被捕男子姓陈(58岁),被警方以普通袭击罪名拘捕,带往筲箕湾警署扣查。
本案4名被告分别为招显聪(29岁)、张汉贤(40岁)、谢咏雯(29岁),以及15岁姓陈男童,当中张、谢及陈在开庭时承认控罪,招则否认控罪,经审讯后,昨日正式宣判。
裁判官苏惠德判刑时批评,被告们的行为极为不智,因为军人持有武器,闯入军营分分钟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危险;裁判官强调自己在审理案件时没有受到传媒影响,又认为证人口供、呈堂的“闯入军营”录影片段均绝对可信,因此判招显聪罪成。招显聪在求情时企图读出政治宣言,却被裁判官即时阻止,并指“这里不是你表达政见的平台”。
被告毫无悔过之心
第2及第3被告张汉贤及谢咏雯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2人已有深深悔意,并且及早认罪。裁判官判2人各罚款2000元。不过转过头,他们获轻判罚款后,即在庭外得意洋洋地向记者表示:“后悔当时的行为没有再激烈些,没有再深入军营多些。”并无悔过或羞耻之心。
案情指出,2013年12月26日涉案4名被告前往位于中环的添马舰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当时正门留?通道供汽车出入,被告4人从该处闯入军营。期间4人在军营范围内展示一面港英旗帜,又大声叫嚣“反对兴建军用码头,解放军撤出香港”、“Hong Kong is my country(香港是我的国家)”等口号。有站岗解放军即时上前,表明被告等人已进入禁区,喝令他们需即时离开,又取出警棍警示。及后,有便衣人员从军营赶至正门,与被告等人交涉,被告等人最终离开。本港警方接获报告经调查后,于2014年1月1日,先后拘捕4名被告,经审讯招、张及谢昨日判刑;第4被告姓陈的15岁男童早前认罪后案件被转介儿童法庭,会在本月25日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