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行为“犯众憎”的招显聪被人连掴两巴掌,质问他是否中国人/刘栢裕摄
大公网6月20日讯(记者 冼国强)对于东区裁判法院昨日裁定涉嫌擅闯军营的首被告“香港人优先”招显聪监禁两星期,缓刑一年,同案另外两名被告仅各罚款二千元。各界认为,过轻的判决容易令公众误以为擅闯军营的代价不大,不仅难以对犯罪者起到阻吓作用,反而会助长犯罪行为,产生“破窗效应”。其中两名被告张汉贤及谢咏雯获轻判后,竟得意洋洋地向记者表示:“后悔当时的行为没有再激烈些。”明显无悔过之心。各界呼吁法院应依法适当量刑,对于违法行为绝不能纵容!
新社联理事长陈勇表示,有不少市民都觉得判决较轻。他指出,外国有“破窗理论”,当有窗户被打烂,而对肇事者无适当的处罚的时候,即等于变相鼓励这种行为,“结果只会导致所有的窗户都被打烂”。他指美国、英国的驻军当有人擅闯之时,均是“格杀勿论”,解放军驻军对有关擅闯者的忍耐,“并不等于可以成为闯军营的藉口”。不少市民指出,判决的结果在客观上有纵容的效果,会教坏小孩。他们希望日后对有关违法行为能依法适当量刑。他又说,目前全球恐怖主义肆虐,对于违法行为绝对不能纵容。若令人觉得违法并不会得到适当的处罚,日后只会令本港的法治逐渐受到侵蚀。
有预谋犯罪被轻描“误闯”
法学博士、资深评论员宋小庄表示,自香港回归以来,法官往往对政治犯罪予以较轻的处罚,此次只当是“误闯军营事件”,只用《公安条例》予以检控,“但事实并非如此,闯军营的参与者事先请来媒体拍摄,明显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行动,绝非误闯!”他认为,这种蓄意闯军营行为,目的是“蔑视驻军权威”,在社会上会带来极坏的影响,法院判决过轻,无疑会助长犯罪行为,而负责起诉的律政司明显亦是“从轻处理”,若以“煽动罪”予以检控,相信至少会判处数年监禁,可对意图犯罪者起到阻吓作用。
前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系主任郑赤琰指出,擅闯军营是严重事件,他认为,这次判刑过轻,令公众误以为擅闯军营的代价不大,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他说,香港回归以来,对于涉及政治因素的案件的判刑一般过轻。他提醒人们注意,“军队属于国防一部分,而根据基本法第19条,当案件涉及国防,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他强调,律政司应小心处理这宗闯军营案,但现时23条还未立法,只能从轻发落。他认为,这不仅仅是判刑轻重的问题,而是政策和立法的问题。他重申,国家安全不应受挑战。
变相鼓励激进派暴力行动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乃强表示,自己一直关注判决结果,“因为它将决定激进派支持者愿意‘去到几尽’”。他指出,最坏的可能性是招显聪被判无罪释放,现在判缓刑一年,“是第二坏的可能性”。他指出,“香港人优先”三名成员被起诉,两人认罪,只有招显聪一人否认控罪,或是其策略部署,让一个人冒?否认控罪判刑更重的风险,换取法官轻判甚至判无罪的一个可能性。如果冒险成功,可能大大鼓舞激进派的后续暴力行动。这次判决结果显示,上述策略“可算成功”。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法官判刑时会考虑一篮子因素,例如在军营的行动、影响、闯军营目的、过往是否有前科、是否认罪、背景等。他又说,法官行使缓刑也会视乎不同因素,例如闯军营时是否进行颠覆活动,如持枪闯入,则一定会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