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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均瑜:“佔中”不能祸及无辜

  自从有人提出佔领中环之后,社会上就一直存在争议。最近教育局局长的一番话,更将这种争议带入教育界。有人觉得局长威吓教师,亦有人觉得是善意提醒。

  究竟是威吓还是善意提醒,实属见仁见智,视乎大家从那个角度去看,好比印在烟包上的这句说话:“政府忠告市民,吸烟会引致肺癌”一样,你可以认为是忠告,亦可以说是威吓,反正在多元的香港社会,越来越多事情已难有共识!

  有观点认为,教师受过专业训练,已经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处理此类有争议的问题,局长的提醒,就算是善意,都是多此一举。但最近已经有学生组织扬言要提早“佔中”,又嚷著要佔领政府总部、佔领立法会等等,更有学生说他们没有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照样非法集会都从来无事。加上有人刻意淡化“佔中”的危害性,不断宣扬“佔中”与一般犯法不同,种种加起来,事态的发展,的确令人忧虑。所以我认为局长讲多比讲少好,讲早比讲迟好!

  无论如何,教育界都已经有共识,这就是:保护学生是我们的天职,所以不会、亦不应该鼓励学生参与任何违法、或者有危险的活动!这一点就连“佔中”的发起人都先后多次公开表示“佔中”是违法的活动,并且声明不会让未成年学生,包括他自己的子女参加!所以“佔中”如果一定要进行,都只能侷限于成年人,不能祸及小朋友,这一点应该成为社会的共识!

  对于佔领中环,我的理解是,有部分市民觉得一定要用非常的手段,实行公民抗命,瘫痪中环,才可以为香港迫出一个理想的政治制度。他们愿意为此押上自己的前途,甚至是子女的前途,对此,我唯有表示尊重!但我亦想提出两个观点供读者思考。

  第一,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是香港社会稳定和运作的基石。现在有人说公义比法治更重要,为了追求公义,可以置法律于不顾。但问题是,法律有准绳,在一个多元的社会,公义却无标准。如果大家都以自己的公义凌驾法律,此例一开,香港将会永无宁日。“佔中”支持者希望有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但到头来,结果却可能适得其反!

  第二,追求自己的公义去公民抗命,就算超越法律,都应该有一条底线,这条底线就是不能祸及无辜,连累他人。如果超越这条底线,就算号称“爱与和平”、“非暴力”,但实质上,跟恐怖主义已经相差无几了!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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