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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兴洲:戴耀廷自我催眠自欺欺人

  “佔中”发起人戴耀廷昨日在“苹果”写了篇文章名为《由“全民政改商讨日”到“全民投票日”为泛民作一次盘点》,戴耀廷的用意很明显,一是要向反对派支持者解释为什么今日举行的“商讨日”有此安排,二是要继续混淆香港政改原则误导香港公众。文章列出五个问题,与其说是在解疑,不如说是在自我催眠自欺欺人,当中荒谬之处比比皆是。

  戴文列出的五个问题包括:一、这十五个方案是如何得出来?二、参与“全民政改商讨日”只有二千人如何能代表港人选择方案?三、为何在“商讨日”只选出三个方案?四、为什么“商讨日”参与者不是“全票制”投票?五、全民投票的结果能否代表港人?戴耀廷意图将外界对其的质疑以这种自问自答的方式化解。然而,对于大多数严肃认真的研究者来说,戴耀廷故意避重就轻,笔者有四个问题需要他进一步解答。

  缺乏对基本法的基本尊重

  第一,政改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戴耀廷整篇文章不断强调“国际标准”,并以十多名外国政治学者闭门订下的所谓“选举机制及方法与国际标准的相容性的指导原则”来作为香港政制发展的唯一原则,通篇文章绝口不谈基本法,更遑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问题在于,香港的政改难道是由这十几名外国学者来决定的吗?如果不尊重香港现行的宪制要求,排除基本法的宪制规定以及中央政府的主导角色,而仅以十多名外国学者的意见作为依归,无论从宪制、法律、现实、民意四方面来说,都是极其错误的。“佔中”“商讨日”讨论来讨论去,所列出的十五个方案,都与这些原则相违背,戴耀廷是否应当向反对派支持者说清楚这些事实?

  第二,谁是政改的主角?说到底,香港政改议题涉及的是香港特区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再细化一层去看,是特区政府展开政改“五步曲”的过程,这个过程香港民意起了相当大的决定性作用。七百万市民通过讨论去明确政改标准与应遵循的原则,最终去达到共识。刚结束的政改谘询其目的正在于此。但按戴耀廷的想法,政改的主角不是全港市民、不是立法会,更不是中央政府,而是反对派极小部分人──这部分人少到只有二千人。试问,二千名反对派支持者有多少代表性?政改谘询收到的三万六千份意见书难道不足以反映市民意见?显然,戴耀廷是在转移视线、偷换概念,将反对派内部的讨论,当作是香港的主流民意,纵然戴耀廷否认,但这种歪曲的结果不正正是他想到的?

  第三,到底谁在进行政治筛选?戴耀廷等人一方面在攻击特区政府“筛选”,另一方面自己在进行赤裸裸的政治筛选。五个月的政改谘询收到三万六千份意见书,见诸于报端的也多达数十个,但他故意筛走绝大多数尊重基本法的政改方案,留下的十多个方案要么是高叫“公民提名”的方案,要么是极端得令人失笑的方案,如果这不叫筛选,试问什么才是筛选?叫人更感到反感的是,这种筛选方法最终得出的必然是反对派所要的违法违宪方案,戴耀廷还要假惺惺地称,“商讨日”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平台,最终“电子公投”可以“保证决定的结果是合理的选择”,真是何其虚伪。

  混淆视听利用反对派选民

  第四,“商讨日”能代表七百万市民?纵然戴耀廷在文章中否认“商讨日”结果可以代表香港民意,但他整篇文章的政治观点却是在不断强调“商讨日”的代表性,事实上,如果“商讨日”不具有代表性那又有何种说服力?戴耀廷说“商讨日”是“民意授权的过程”,问题也在于此,这是多少民意的授权?如果他的逻辑成立的话,那么“学民思潮”所收集到的中学生意见是否也是“民意授权”?这又与他的“民意授权”有何差别?难道只是二千人和二百人的差别?

  不论戴耀廷承认与否,“商讨日”不过是为了“佔中”披上一层貌似合法的虚假外衣。香港政制发展必须遵循基本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十几个外国学者闭门造车出来的只能代表他们自己,不具有任何严肃政治意义。继续这种自我麻痺、自欺欺人的做法,令人质疑,“商讨日”之后的“佔中”会将香港带入怎样的混乱!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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