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昨日在一些报章刊登“致亲爱的香港市民”的全版广告公开信,声称本月六日要举行“全民政改商讨日”、下月二十日要进行“民间全民投票日”,以“普及和平等选举”的国际标准,在各方提交的芸芸方案中最终选出一个政改方案,交予特区政府考虑,若此方案不被接纳,就会採取“公民抗命”行动──佔领中环!
三名“佔中团伙”,亏他们还是教授、牧者,但公然“睁开眼讲大话”,用美丽动听却又根本绝不可能实现的谎言来欺骗全港“亲爱的市民”,其用心之险和恶毒,也可谓“叹为观止”矣。如此无视事实、愚弄公众,对得住学术良心?对得住他们的主?
事实是,所谓“普及和平等选举”的“国际准则”,不要说世间上根本不存在,就算存在,也与二○一七年特首普选无关。
二○一七特首普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场地区行政长官选举,不是选总统、更不是选独立,什么“国际准则”在这里对不上号、派不了用场,二○一七特首普选的唯一准则是“中国准则”或“基本法准则”,即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具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选人,选民一人一票,中央给予任命,特首必须爱国爱港。
这样的特区普选准则,不但符合基本法,就是与公平、普及准则也并无二致,选民不论贫富高低、一人一票,就是最大的公平和普及,而提名委员会的做法则是为了确保选出的特首必须对香港社会整体有利、对“一国两制”无害,这也是另一种的公平和普及。
因此,“佔中”一伙公开信中提出的什么“全民商讨日”、“全民投票日”,名为投票、商讨,实质“胜出”的只会是、必然是违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如此反对派就可以“大条道理”中央不听民意,“佔中”可也、外国干预可也!参与“商讨”和“公投”的市民,是否甘愿被利用、当帮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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