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强表示,谘询展开至今,收到超过3万6千份书面意见,整体意见仍有分歧,但在两方面达成基本共识,包括市民希望2017年可以落实普选,及同意普选方案要根据基本法依法办事。
他说,如果制度设计不符合基本法,将会受到法律挑战,这点市民都不想见到,又说基本法45条已说明,只有提委会可就行政长官候选人作出提名。
谭志源就表示,谘询期间,争议点在于提名阶段。提名委员会方面,当局收到的主流意见认为,应维持现有选委会1200人,或循序渐进增至1600人。而提名程序的意见就百花齐放,当中部份意见表面上并不符合基本法。谭志源又提到,大律师公会刚就提名程序发出声明,认为大家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