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我很高兴见证了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关于专利制度的合作安排。这是本港推行“原授专利”制度重要的里程碑。
今年初,政府接纳香港专利制度检讨咨询委员会的一系列建议,包括在香港设立“原授专利”制度。在现今知识型经济,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引擎。政府在创新科技、创意产业,以至鼓励创业等方面都不遗余力,务求建立适合孕育和栽培创意的生态环境。知识产权令创意得到回报,鼓励创新,也是当中重要的一环。建立“原授专利”制度,对香港进一步发展成为区内创新及科技枢纽,及首屈一指的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目标,具有策略性意义。
设立“原授专利”制度可显示政府致力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发展一个与各先进经济体系看齐的专利制度。我也希望“原授专利”制度可吸引和鼓励本地及外国企业在港投资研发活动和设立业务。再者,“原授专利”制度可有助培育和吸引人才、促进相关服务的增长,及为理工科的毕业生提供更多出路。
新的专利制度也配合香港发展知识产权贸易。我们在今年三月成立知识产权贸易工作小组,研究相关的整体策略及支援措施。工作小组参考持份者的意见后,于十一月制定了锐意推进知识产权贸易的整体策略框架,涵盖四个范畴,即(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Ⅱ)支援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使用;(Ⅲ)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和提升人力资源;及(Ⅳ)致力推广、教育和对外合作。来年,工作小组将探讨在每个策略范畴内的支援措施,以推广香港成为区内的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建立具备本地实质审查能力的“原授专利”制度需要一定的时间。香港在起步时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实质审查和人才培训方面的协助,在专利制度发展上踏出了重要的一步。我们的长远目标是在合适的指定范畴建立本地实质专利审查能力,令我们可更进一步获得“原授专利”制度带来的好处。
我们有了好的开始,但未来仍有大量工作,例如立法、确立工作流程、草拟审查手册和建立电子系统等。视乎修订法例及其他准备工作的进度,我们希望最早于二○一六一七年度实施“原授专利”制度,为香港的知识型经济生态系统,增添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