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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毅出席网台节目:应先建立普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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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陈弘毅(左)昨日出席刘慧卿主持的网台节目《议会内外》

  【记者冼国强报道】对于反对派一直抱着不放的“筛选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昨日表示,“筛选”一说并不能准确量度是否能让不同政见人士参选,相反,提名门槛才是关键。他提醒反对派制定方案时不要“孤注一掷”,否则一旦被认为不符合《基本法》,便不会被政府考虑。他认为,2017年的普选未必能十全十美,但应该先建立普选制度,否则方案一旦被否决,则可能至2047年都不会有普选,无论对中央还是全港社会,各方面都是输家。

  不可“孤注一掷”

  陈弘毅昨日出席民主党主席刘慧卿主持的网台节目《议会内外》时表示,现在不少反对派都声称反对筛选,但何谓筛选,“其概念还需深入研究”。他指出,对于提名程序是否能让不同政见人士参选,“筛选并不是最准确的概念……反而门槛才是关键”,如果在2007年及2012年这两次选举,提名门槛若是选举委员会四分之一的支持(当时是八分之一),反对派的何俊仁和梁家杰便入不了围。他举例说明,根据过往经验,门槛维持八分之一是行之有效的作法,虽然理论上最多会产生8名候选人,但实践证明,前两次也只是出了2至3名。至于候选人数目,他认为应将上限设为5人,人数过多反而不利市民选择。

  对于刘慧卿称,全球唯一要设置候选人数目的只有伊朗,陈弘毅驳斥说,“要看政治现实,而不是纯粹看理论”。他举例指,理论上美国没有候选人数目限制,但实际上只有共和党和民主党两个候选人,台湾亦是如此。他又以埃及为例,指其政党政治不成熟,由于第一轮候选人众多(12人),分薄了票数,而第二轮只取最高票数之两人,影响到当选者的支持度(不足四分之一的支持率)。他强调,“一个成熟的民主政体,候选人数目都不会太多”。

  不要用对抗方式

  对于民主党近日提出“三轨制”,即通过政党提名、公民提名,及提名委员会提名的提名方案,陈弘毅提醒其不要“孤注一掷”,“如果反对派提出方案A,民建联提出符合《基本法》的方案B,当A被认为不符合《基本法》,又没有候补符合《基本法》的方案时,政府最后只好采取民建联的方案”。

  陈弘毅认为,普选应通过对话及谈判达成共识,而非使用对抗的方式。他直言,“如果今次拉倒的话,很可能到2047年之前都不会有普选,因为此次方案应是中央及特区政府认为最适合的方案,如果被否决,有什么理由相信5年后能提出更好的方案呢?至于立法会的普选就更加是遥遥无期。”他相信,全港市民都希望政制能向前走,2017年的普选未必能十全十美,但应该先建立普选制度,否则方案一旦被否决,无论对中央还是全港社会,“各方面都是输家”。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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