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被问到基本法和人大在07年决定均无提及提名,今次政改有何参照。林郑月娥表示,答案已在基本法第45条内,因基本法要求,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要按香港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由具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
林郑月娥表示,基本法附件一的条文已清楚说明,例如要符合广泛代表性要求。她认为,参照选举委员会中的4大界别,符合机会较高,而4大原则中,有关兼顾社会各界利益,的确有探讨空间。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表示,首轮谘询期为期5个月,至明年5月3日结束,按以往经验要一至两个月完成报告,他估计今次要用两个月时间归纳意见,至明年年中才完成,再由行政长官提呈人大常委会决定,行政长官再按决定展开第二轮谘询。
对于谘询文件中,2016年立法会选举只佔谘询的小部分,谭志源表示,由于2016年并未普选产生立法会,现时社会焦点主要集中在2017年普选特首上,但相信随著谘询展开,社会对2016年的讨论也会增加。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则重申,政改谘询不会就个别方案提出意见。至于公民提名的问题,他表示,政府希望在谘询中听取意见,包括方案如何符合基本法,如何可以取得大部分港人支持,以及实施运作如何,政府会从法律、政治及运作3方面聆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