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立法会宣读声明说,在讨论政改时,要考虑特区成立的歷史背景,明白特区的宪制地位,了解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的相关解释。
她又说,特区政府成立以来,香港的政治体制一直按照基本法规定,朝著普选的目标发展,要修改两个选举办法,需要完成“五步曲”,即由特首提出报告、人大常委决定是否可修改产生办法、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方案,并获三分二议员通过、特首同意立法会通过的议案、最后由人大常委批准,因此要落实普选特首,中央、特区政府、立法会及全港市民都有向各自重要的角色,2017年将会是首次以普选产生特首,这个最终目标已经在望。
她表示,制定落实普选的模式时,必须确保相关产生办法符合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遵循在基本法以下4项政制发展主要原则,即“兼顾各阶层利益、有利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循序渐进及适合香港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