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29日讯 记者龚学鸣报道:天主教香港教区前主教陈日君无视教区早前的表态,大力鼓吹“佔领中环”行动,又越俎代庖地声称“公民提名”不违反基本法。有关行为引起香港社会各界的一致批评,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斥责陈日君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而提倡暴力以及仇恨的行为,辜负了自己作为宗教领袖的身份,同时也是置教会及信众于不义。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指出,陈日君提倡暴力与仇恨的“佔中”行动与其宗教领袖的身份极其不合。陈勇解释说:“陈日君当下的言行,与其说他是宗教领袖,倒不如说是个反对派的政党人物。另外,他已经不在其位,就不应以指挥教会的口吻说什么‘教会需要给予佔中更多援助’的话,这是陷教会和信众于不义!”陈勇又指出,陈日君并非法律专家或人大代表,他本人亦不应越俎代庖地议论或演绎基本法的内容,否则只会误导市民。
“公提”违基本法
身兼观塘区区议会主席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振彬反驳“公民提名”不违法的说法。他指出,虽然香港有言论自由,但陈日君在没有详细了解基本法的含义之前,不宜妄言“公民提名”不违法。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城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梁美芬指出,基本法中明确指出特首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选举产生,当中并没有指出有“公民提名”这一途径。另外,在编撰基本法期间“公民提名”的概念虽然曾经被提出,但最终却没有被採纳,亦侧面说明“公民提名”概念并不符合基本法的原意。她说:“我跟进基本法20年,很清楚地知道当中凝聚了无数的讨论,是各界最终达成的共识。如果因为不合自己心意就背弃基本法,另起炉灶,最终只会阻碍香港的政制前进。”
身为律师的立法会议员谢伟俊认为陈日君的说法是曲解法律,他说:“基本法的精神在于为行为订明规范,讲给大家听普选应该怎样做;而不是禁止什么行为,列明什么不能做。按照相关的法律精神,既然‘公民提名’的概念并不包含在基本法现有的含义之内,即显示这是违法的。”谢伟俊又指出,如果强硬地将“公民提名”纳入政改的讨论中,就是要抛开基本法的框架,属“无法无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