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成功配地 觅地工作莫停
咨询文件提出,未来10年公营房屋单位数目应至少需要有28.2万,公屋和居屋比例会保持弹性。事实上,除了广受基层市民关注的公屋外,未来的居屋供应量同样备受希望尽快置业的市民注意。
观乎早前推出的白表免补地价二手居屋计划,首批中籤的2,500名市民中,最终放弃资格的只有3名,可见市民对居屋的需求是何等庞大。为满足市民的需要,政府加快兴建居屋速度已是刻不容缓,就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1)新居屋配地成功 整体供应还需努力
居屋向来都是中下层市民“上车”的首选,自政府决定復建居屋后,今届政府几经努力成功配地,2016年开始后4年有1.7万间新居屋就会陆续供应。然而,要保持居屋持续稳定供应,政府仍要确保有新的土地供应,觅地工作不可停。
延长楼花期 容买家“输打赢要”
2)因应市况检讨“白居二” 考虑调节配额
“白居二”的目的,是要加强居屋二手市场的流动性。在“白居二”推出前,居屋二手市场基本上是封闭式运作,合资格但又并非居于公屋的买家,如欲购买居屋,原业主必须“补地价”,并将成本转嫁买家。近年绿表买家欠购买居屋的兴趣,结果令居屋二手市场犹如一潭死水。
“白居二”名额共5,000个,分两期推出,目的就是减低对楼市的影响,以免一下子有太多买家涌入市场。首批名额甫推出,即获超额申请,亦有不少成功申请者陆续入市,证明计划对用家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现美国正酝酿退市,一旦落实,难免会冲击本港金融及地产市场,居屋楼市亦自然不会倖免。市民入市时固然要审慎,政府需要做的,是密切注视市况,评估是否有需要调整名额数目。
3)加长预售楼花期
新一批在2016/17年落成的居屋,会提前24个月在明年底出售。这批居屋,早已成功配地,并已开始兴建,绝无可能“烂尾”;既然如此,政府大可把预售楼花的期限再延长至3至4年,避免合资格的准买家们因担心楼价持续上升,而盲目争相涌入私人楼市。
可能有人会担心,提供太长的楼花期,当楼价因不可逆转的理由下跌,随时令买家大失预算;笔者认为,既然居屋本身就是资助房屋,政府何不多走一步,在市况逆转的情况下,若中籤的合资格买家希望放弃购买,政府只收取其已付的订金即可,不要追回楼价的差价。简而言之,容许买家“输打赢要”,让合资格市民更加安心。
4)引入私人发展商 加快居屋兴建速度
不过,“白居二”和“延长楼花期”两者都是“治标”之法,要“治本”,始终是加大和加快房屋供应。现时居屋兴建期连各类审批程序,一般最少需要4至6年,要加快供应,就必须对症下药。香港大学房地产及都市经济研究中心几位学者就曾分析超过50项从1989至1998年落成的居屋工程项目的成本数据,发现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比房署沿用的建屋模式更快及更便宜,成本下降达40%,并且不会影响质素。可供考虑的私人参建居屋的模式最少有3种:
(一)政府拨地,由私人发展商全面兴建居屋屋苑:私人发展商以价高者得方式竞投工程,政府在投标上订明落成后单位的回购价,即使日后楼市上扬,发展商亦不能抬价;若要保障利润,发展商必会尽快完工,将单位售予房委会指定合资格买家,取回投资额,并租售屋苑内非住宅设备,如商舖和车位等;只要控制好成本,发展商应仍有利可图。政府亦要委託独立的合资格人士全面检查施工质素,确保落成的房屋合乎标书要求。
私人参建 混合发展细价单位
(二)混合发展:政府卖地予私人发展商,由发展商兴建私人屋苑,其中保留某数量单位供政府编配给居屋合资格人士。做法是在卖地条款中规定,工程竣工后,政府以预先订定的价钱,随机抽出一定百分比的单位,如百分之三十,以配售予合资格买家。这种做法特别适用于限呎楼及“细价”单位,除因购买这类单位大都属相近社会阶层人士外,安排亦可确保单位与其他由发展商出售单位的质素一致。
(三)政府卖地,私人发展商兴建私人屋苑,在旁替政府兴建居屋单位和设施,发展商可将两种在同一地皮上的房屋清晰分开,并兴建不同入口,以作区别。其实以往不少私人发展的商业或住宅楼宇,都会按政府要求加入兴建公共设施以换取较佳的卖地条件,做法行之有效,值得参考用于加快发展居屋。
只有增加房屋供应,才是解决房屋问题的“王道”,不管是哪一种房屋,公营还是私人,同样要有充足的供应,价钱方会下调。期望社会各界摒弃短期思维,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房屋问题。
(笔者特此申报现任职的公司,于2002年居屋停建前曾参与私人参建居屋计划。)
原文转载自《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