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志明 浙江省政协委员
香港《文汇报》今日发表署名文章,题为“鼓吹‘占中’为虎作伥 令人不齿”,全文如下:反对派及其附和者一个主张“占中”的理由,是声称如果香港民主政制原地踏步,香港前途将黯淡无光,年轻人前景堪忧。然而,真正破坏年轻人前途的,是这些占据道德高地、主张激进的法律学者及其同道人,他们以偏见轻视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成就,妄言“占中”能迫使中央就范,达致他们可谓的“真普选”。这些文人变成了“占中”崇拜者,认同暴力违法的邪道,不时在报章发表各种附和“占中”的言论,为虎作伥,违背守法理性的务实作风,实在令人不齿。
反对派声称,戴耀廷等“占中”发起人发起“占中”行动,不带任何敌意,动机良善,态度和平。行动代表不少年轻人的梦想,他们只是希望寻觅一套为香港长远利益设想的选举制度,以“占中”形式争取是迫不得已,社会不应苛责。又称政府应召开一次公开辩论大会,广邀不同政见者参与讨论香港的选举制度云云。
事实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说明2017年行政长官可以普选产生,如何让香港达致普选,政府亦会就未来的普选制度展开公众咨询,各界人士可就普选特首提出各种方案。然而,法治是香港社会核心价值,法治原则和普选底线,没有逾越修改的余地。反对派及其附和者,在媒体和各种场合经常以“和平”、“梦想”、“爱”等字眼,误导公众以为普选可以感性至上,可以不用理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天马行空,甚至可以诉诸暴力“占中”,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基本法》清楚列明行政长官可以由普选产生,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一步说明行政长官最快可于2017年实现普选产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在今年3月便提出普选行政长官的两个前提,即必须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以及不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特首。任何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方案内容,都不能超越《基本法》,也不能超越与中央对抗的人不能担任特首的底线。
普选乏法治共识无从谈起
戴耀廷和其他热衷“占中”的反对派人士,不愿承认这些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偏要在这些法治基本原则和底线以外另起炉灶。如果在普选前提上无法形成共识,具体的普选方案讨论也不可能形成共识,“占中”亦只能缘木求鱼,行使暴力也于事无补,不能改变法治重于一切的事实。戴耀廷甚至以为,可以透过“万人分百组”的方式,在短时间内讨论普选的模式。其实,在匆忙仓卒的情况下,意见既不可能成熟,在偏离法治轨道、缺乏法理基础的情况下,讨论普选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沉默多数拒绝“占中”干扰
反对派及其附和者视国际人权公约为放诸四海皆准的唯一普选标准,脱离《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治实际,认为未来的提名委员会为行政长官参选人提名,是对参选人设限,并不符合“国际标准”,甚至经常胡诌中央没有兑现2007年和2012年香港的普选承诺,即所谓“弹票论”,民主倒退云云。应该看到,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同样须遵循《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按行政长官参选人是否爱国爱港予以提名,亦完全符合《基本法》有关“爱国者治港”的要求。部分人不承认《基本法》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人权公约与国际标准来否定《基本法》有关行政长官普选的规定,将所谓“国际标准”凌驾于《基本法》和人大决定之上,却没有认识到大部分国家同样对于公民的被选举权设有不同的门槛或限制,都不会被指责违反国际公约所指的“普及而平等”。这反映这些主张“占中”的激进分子所谓的“国际标准”只是“双重标准”,甚至对普选的推行情况完全缺乏国际认识。这些人只敢以“占中”恫吓沉默多数的广大市民,对于西方社会的情况反而默不作声,更显露这些人的虚伪。
反对派及其附和者还有一个主张“占中”的理由,认为如果香港民主政制原地踏步,香港前途将黯淡无光,年轻人前景堪忧,情绪将达致失控地步,所以,他们宁愿承受“占中”的违法后果,也要以“占中”挽救香港。“占中”分子幻想自己是“救世英雄”,可以藉“占中”轰轰烈烈地达到他们的目的,市民需要他们拯救。然而,“占中”的实质就是以暴力违法达致个人目的,行动会侵害更多港人的生活权利,对香港经济民生造成重大干扰,香港原有的繁荣稳定将被破坏,他们用“爱与和平”煽动青少年追求虚假的幻想,大搞英雄主义,却不可能达致政治正义。
回归16年来,“一国两制”成功实践,港人高度自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自由度和繁荣指数在全球一直名列前茅,只要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港人继续自强不息,香港继续保持稳定优势,年轻人仍然前途无限。沉默多数的广大市民,不需要这些额外的干扰破坏良好现状。真正破坏年轻人前途的,是这些占据道德高地、主张激进的法律学者及其同道人,他们以偏见轻视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成就,妄言“占中”能迫使中央就范,达致他们所谓的“真普选”。这些文人变成了“占中”崇拜者,认同暴力违法的邪道,不时在报章发表各种附和“占中”的言论,为虎作伥,违背守法理性的务实作风,实在令人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