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13日讯 记者张媞、曾明达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以及原全国人大常委曾宪梓昨日先后回应有关政改方案时都强调,普选方案必须符合基本法与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于“真普联”日前提出3个所谓建议方案,谭惠珠指出,三个都没有基本法律依据,曾宪梓则妙答指,应由对基本法熟悉的新闻界回答。
曾宪梓昨日出席“香港同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4周年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后,被问及有关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时指出,虽然各界对此有不同建议,但希望能凝聚共识,为香港的前途与民主发展共同努力。他认为,目前距离2017年仍有三年,因此有充分时间展开咨询。曾宪梓并无评论“真普联”早前提出的三个所谓建议方案,他强调。无论何种方案都不能脱离基本法及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传媒的再三追问下,曾宪梓笑称,“在座的新闻界对好多事情都有研究,对基本法比我熟悉,所以应由新闻界回答。”
谭惠珠昨晚出席一个研讨会时则回应说,“真普联”提出3个方案都没有基本法律依据。她指出,人大常委会在07年已经就如何普选特首作出决定,就是要由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经民主程序提名,然后一人一票合法地选出,有关决定的约束力不能选择性地跟随,“不能单单保留一人一票这投票方式,却不要具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谭惠珠又提醒,香港人有言论自由,可以自由讨论及进行学术探讨,但当真正决定如何提名时,必须根据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