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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网7月12日讯 港区人大代表谭惠珠认为,真普联提出3个普选方案都没有基本法依据。
她解释,人大常委会在07年已经就如何普选特首作出决定,需要由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经民主程序提名,然后一人一票合法地选出,有关决定的约束力不能选择性地跟随。
谭惠珠又说,香港人有言论自由,可以自由讨论及学术探讨,但当真正决定如何提名时,必须根据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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