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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警方检控陈伟业 体现维护法纪意志

  香港《文汇报》报道,“民主倒梁力量”成员今年元旦到礼宾府示威后,部分示威者转到中环多条街道抗议,令交通一度瘫痪,警方在徵询律政司意见后,决定落案起诉其中3名示威者,包括“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伟业。一向将公民抗命挂在嘴边的陈伟业,似乎没有预期到会被检控,表现张皇失措,先批评律政司错误检控,打击市民游行示威自由,削弱社会对司法制度的信心云云;之后更恶人先告状,反指警方当晚非法禁锢。看来,陈伟业已经乱了方寸,说话颠三倒四,这说明警方的执法行动击中了激进派的要害,也警示他们不要再低估警方维护法纪的意志。

  警方落案控告陈伟业的两条罪名,分别是“组织一个未经准许的公众游行”及“明知而参与或继续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集结”。陈伟业在元旦日纠众瘫痪中环多条要道,行动没有预先申请,已经触犯了《公安条例》中的“非法集结罪”,当晚陈伟业及多名成员更当场被警方拘捕,检控并没有可质疑之理。陈伟业批评此举损害社会对司法制度的信心,是公然的颠倒黑白,扭曲法治。他们一众瘫痪中环车道,导致车辆行人险象环生、破坏社会秩序,如果警方对于这些违法行径都不执法,才是损害法治。陈伟业反过来上纲上线指责警方,是作贼心虚的表现。

  不过,陈伟业及一众激进派人士对检控反应极大,并非没有道理。原因在过去一段时间,他们以为只要打着公民抗命,高呼政治诉求,各种违法冲击犹如拥有“免罪金牌”,执法当局都会投鼠忌器,就是到了法庭也会从轻发落,反而让这些激进派人士有了曝光做秀的机会。这种环境导致了违法行为变得“零成本”,也吸引更多人投身激进冲击,希望斗激斗癫一夜成名。社民连、“人民力量”等激进政党也因此应运而生;连大学教授也不甘寂寞要出来发动“占领中环”,根源正在于此。

  然而,现在的情况却不同了。早前东区裁判法院已就黄毓民及陈伟业在前年七一游行后违反公安条例及非法集结判刑,黄毓民判监6星期,缓刑14个月;陈伟业则判监5星期,缓刑12个月。裁判官杜浩成宣判时指出,任何对社会议题有强烈意见的人,犯法亦要负上刑责,无人可凌驾法律之上,否则香港核心价值无从说起。说明法庭不会再姑息打着政治旗号的违法行动,而警方近期对于违法者果断作出检控,亦体现出有法必依,有罪必究的执法意志。陈伟业等人以为再打出政治抗争的旗帜就可以逃避刑责,结果打错了算盘,难怪事后一副斗败公鸡的样子。

  事实上,不少所谓激进派人士都是色厉内荏之辈,在传媒面前威风八面,在法庭面前诚惶诚恐。早前陈伟业还声言,“占领中环”就是要全面瘫痪中环,瘫痪香港经济,令政府管治受挑战和破坏,更扬言10架车堵在中环已经可以瘫痪中环。但现在却不断为检控呼冤叫屈。这说明了一个事实,只要当局有维护法纪的决心,他们又岂敢以身试法?对于反对派策动的“占中”行动,近期多个法庭判例已表明,“占中”属于违法行动,毫无疑问触犯了《公安条例》,如果行动中造成他人损伤更是罪加一等,发起人和参与者不论理由、动机为何,警方和法庭都会依法处理,就如这次控告陈伟业一样。如果有人继续误信戴耀廷所谓公民抗命与一般违法不同,继续低估警方的执法意志,届时被捕被检控也就怨不得人。(作者 卓伟)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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