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3日訊(記者陳卓康)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機管局就行政長官女兒行李事件報告。機場管理局機場運行執行總監吳自淇進一步披露,報告提及於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間517宗由機管局職員或承辦商從非禁區帶入禁區的失物當中,有40宗屬於手提行李,其中23件是即日人手帶入禁區,17件是旅客轉機或回程時歸還。
吳自淇指出,報告引述機場保安計劃提及的「同行同檢」安排,是關於第二次安檢時必須有物主在場的情況,第一次安檢不一定由物主攜同行李進行。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重申,事件沒有違反一直以來的航空保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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