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阻差辦公案正式開審

  

左起:黃浩銘、陳偉業、羅冠聰、黃之鋒/大公報記者 何嘉駿 攝

  大公網5月3日訊(記者鄧滔)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社民連內務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於前年六月抗議中央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遊行後,在中聯辦門外示威,並在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時阻差辦公。他們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共否認四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罪,案件正式開審。

  本案被告依次為黃浩銘(26歲)、陳偉業(60歲)、羅冠聰(22歲)、黃之鋒(19歲),他們今日否認所有控罪。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於2014年6月11日,在香港干諾道西160號中聯辦門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各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而陳偉業及黃之鋒,各另被控多一項「阻差辦公罪」。被告黃浩銘及陳偉業選擇自辯,而另外兩被告則有律師代表。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立法會議員陳偉業、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就前年6月11日在中聯辦外,焚燒巨型白皮書道具,被指阻撓警方人員救火,各人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大公報記者 何嘉駿 攝

  控方傳召當日在現場當值的督察李子威作供。他供稱,當日上午接獲同事通知,指有多個團體會由西區警署遊行到中聯辦北門舉行集會,當中包括社民連、職工盟及人民力量等,但有關集會並沒有經過警方批准,故他曾對黃浩銘作岀警告,惟黃並沒有理會。

  至上午11時許,示威人士去到中聯辦北門的前置示威區,並在相關地點灑溪錢及掟書籍。李子威見狀,用揚聲機向有關人士作岀勸阻,但示威者並沒有理會,且繼續投擲物品,故他再向有關人士發出兩次警告,最終他們停止擲物。

  李子威又指,示威人士及後再取出一張紙牌,而黃浩銘則利用打火機將該紙牌點燃。他見狀,又向示威人士作出呼籲,但他們依舊沒有理會,而當時火勢變得愈來愈大,故警員黎健文上前嘗試淋熄火種,但黃浩銘及陳偉業利用身體阻擋,令黎未能淋熄火種,最後需由警民關係科的同僚用滅火器撲熄。另外,李指有示威者包括黃之鋒指罵警員,而基於人生安全,故他叫黎健文離開示威區。

  案件下午繼續,督察李子威將接受辯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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