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生關迦曦(20歲)被控一項「有意圖地遊蕩」,獲准繼續保釋外出候訊。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3月11日訊(記者 鄧滔) 學生關迦曦(20歲)涉嫌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攜帶約一公斤俗稱「煙霧餅」的氯酸鉀,到立會附近範圍,被控以一項「有意圖而遊蕩」。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
控方在庭上表示,警方需時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撰寫化驗報告、研究被告在包裹上的指紋,及其通訊紀錄等證物,故希望法庭將案件押後。
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再提堂,期間被告繼續以2000元保釋外出。條件還包括不得離開香港、每週一到警局報到、宵禁,以及不得進入添美道、添華道、龍和道、夏慤道及立法會道內的範圍。
案情指,被告當日在海富中心商場形跡可疑,警員上前盤查,發現他背包有約重一公斤俗稱「煙霧餅」的氯酸鉀、火機、頭套及口罩等物件,被警方以「涉嫌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