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10月22日至23日,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22日,邓小平在会上作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邓小平说,前天中央委员会通过这个决定的时候我讲了几句话,我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是这么个评价。邓小平还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做“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邓小平指出:最重要的是第九条,概括地说就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八个字。邓小平还说:我们要向世界说明,我们现在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战略,谁也变不了。我们现行政策的连续性是可靠的。他再次阐述了按“一国两制解决香港和台湾问题的方针和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重大意义,着重指出:翻两番、把经济搞上去才是真正治本的途径。我们的开放政策不会变。不开放,再来个闭关自守,50年要接近经济发达国家的水平,肯定不可能。无论怎么样开放,公有制经济始终还是主体,得益处的大头是国家,是人民。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历史舞台上的一笑一颦都是那么匠心独运,意味深长。在刚刚阅兵之后的10月6日,邓小平会见了参加中外经济合作问题讨论会的全体中外代表。他在会见时说:我们确定了一个政治目标———发展经济,到本世纪末翻两番,国民生产总值按人口平均达到800美元,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这个目标对发达国家来说是
微不足道的,但对中国来说,是一个雄心壮志,是一个宏伟的目标。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基础上,再发展30年到50年,力争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总结历史经验,中国长期处于停滞和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当然,像中国这样大的国家搞建设,不靠自己不行,主要靠自己,这叫做自力更生。但是,在坚持自力更生的基础上,还需要对外开放,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来帮助我们发展。这种帮助不是单方面的。中国取得了国际的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中国对国际的经济也会做出较多的贡献。我们希望所有的外国企业家、专家进一步认识到,帮助中国的发展,对世界有利,中国的发展对世界和平和世界经济的发展有利。
今天我们如何评价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中共中央党校研究会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那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则确立了‘经济建设必须改革’的指导思想,并在具体环节上突破了经济建设中的种种束缚,从而正式拉开了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标志着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开始走向城市和整个的经济领域。”
周天勇进一步指出,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始终贯穿了一条红线,即“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它还明确了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同时也表明了我党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那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体现了邓小平的哪些经济思想呢?周天勇特别强调,在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发展特区建设、扩大企业自主权、吸收外资等方面,邓小平大大廓清了人们的种种疑虑,他提出了不能把搞活企业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当做搞资本主义来批判的鲜明观点,这表现出了他作为政治家的远见卓识。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是巨大的,但它显然不是一个急就章。事实上,自1984年开春以来,中央就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举措———
2月10日至2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能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经济工作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方针,并且取得成效,是衡量各级经济部门和企业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志。会议提出,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要从提高企业素质、加强行业管理和搞好宏观经济管理三个层次来抓。
3月5日,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制定这一条例的目的是加强国营企业的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企业合法的经济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5月10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以进一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把经济搞活,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暂行规定》扩大了国营工业企业在制订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确定产品价格、物资选购、资金使用、资产处置、机构设置、人事劳动管理、工资奖金发放、联合经营等十个方面的自主权。
6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最近,国务院正式做出决定,在武汉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武汉市的经济计划今后单独开列,并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尽快制定出相应措施,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拟定出改革试点的十条实施方案,主旨是以“两通(商业流通和交通)为突破口,发挥中心城市的优势。7月11日,国务院决定在沈阳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7月13日,国务院决定,在南京、大连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并赋予大连市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6月22日至7月7日,全国第二步利改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从1983年开始的利改税第一步改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将国营企业应当上交的收入,按国家设置的税种以向国家交税的方式上交,也就是由“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归企业自己安排使用。9月18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在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报告》并发出通知指出:通过这次改革,要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税的形式固定下来,较好地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可以为落实企业自主权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企业逐步做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同日,《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从10月1日起试行。
10月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为了适应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需要,我国现行计划体制必须进行改革。要根据“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的精神,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对大量的一般经济活动,实行指导性计划;对饮食业、服务业和小商品生产等方面,实行市场调节。《暂行规定》就计划体制改进、改革工作包括的生产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利用外资外汇计划、物资分配计划、商业外贸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国民经济的平衡等12个方面做出了规定。《暂行规定》自1985年起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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