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之流“地下相逢应共笑”

2013-01-25 07:25  来源:粤海风

  事实上,“士为知己者死”是汉奸们的一种典型的自我诠释。然而,在一个国家命运危急的时刻,在历史的方向有可能由政治家的胆识和智慧来决定的关头,对人民、对国家的道德才是最高的道德。这种一死酬知己的行为对于一个政治人物来说,不但是非常无力的,而且是不负责任的。

  五、性格决定命运?

  高陶的走,陈公博的来,政治命运的生死成败,就在这一走一来之间有了判然的分别。事实上,到了《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出台时,任何“和运”中人都已明白“和平”的虚伪和日本“和平”灭亡中国的野心,汪精卫又怎么会不知道呢?据说汪在1939年12月30日签署《纲要》时潸然泪下,说:“他们要我签,我就签罢。中国不是我们几个人卖得了的。”[17]

  陶希圣说:“好比喝毒酒。我喝了一口,发现是毒药,死了一半,不喝了。汪发现是毒药,索性喝下去。”[18]同样的形势之下,高陶悬崖勒马,汪陈自暴自弃,周佛海将计就计,截然相反的政治选择提醒我们重视个人的伦理和性情在政治选择中的分量。傅斯年曾写过一篇《汪贼与倭寇——一个心理的分解》,用“罪犯心理”分析汪精卫这样一个上有严父、继之有严兄、自幼受“女儿式”教育的大家庭中的庶子。[19]

  汪精卫的精神结构中是否有傅斯年所说的“卑贱疙瘩”姑且不论,但在其与日本人周旋的整个过程中,我们确实看到,从一开始,汪精卫就缺乏一个政治家应有的对复杂时局的判断和控制能力,而时常表现出某种近于妄想的自恋与偏执。1939年12月,当“和平运动”已经进行到讨论中日基本条约草约的阶段时,有一次陈公博曾对影佐祯昭说:“哪里是基本条约,简直日本要控制中国罢了。”

  影佐答复说:“在目前不能说日本没有这个意思。”陈立刻把此话报告给汪,望其慎重考虑,汪却忿然说道:“我们偏不使日本控制中国。”[20]那个时候的汪精卫,相信事在人为,他说“忧在己不力,岂在忧时穷”,他自信“国殇为鬼无新旧,世运因人有转旋”。但是,一旦投入到凶险阴鹜的对日交涉中,汪就变得毫无谋略,完全无力实现其念兹在兹的和平理想。褚民宜在他的“自白书”中说:“往事如烟,不堪回首。汪先生……既为救民而来,而又不能有强过临时、维新两政府之表现,有时受日人迫胁,竟至闭门痛哭。”[21]

  自知做了汉奸的汪精卫,心情是悲苦的,经常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将桌上散置的公文抛在地上,或用双手猛抓自己的头发,并对身边的人发火。1941年6月14日是旧友方君瑛的忌辰,汪于舟中“独坐怆然”,又想起为他而死的曾仲鸣弟,写下“孤悬破碎山河影,苦照萧条羁旅人”的诗句。

  1944年11月10日下午4时,汪精卫在新愁旧痛中,客死东瀛。在生前的最后一首《金缕曲》中他写道:“故人落落心相照,叹而今生离死别,总寻常了。马革裹尸仍未返,空向墓门凭吊。只破碎山河难料。我亦疮痍今满体,忍须臾、一见欃枪扫。逢地下,两含笑。”不知此时在他的心中,是否还深藏着早年绚烂的革命记忆?

  在1934年1月1日出版的《东方杂志》上,汪精卫曾发表过一篇《自述》,其中详述了自己庚戌被逮的情景,说警察从他的夹衣里搜出《革命之趋势》、《革命之决心》等文章,问他为什么将它们藏在身上,他说,“没有别的,不过觉得拿墨来写,是不够的,想拿血来写,所以放在身上,预备死的时候,有些血沾在上面”。长记越台春欲暮,女墙红遍木棉花……革命对于汪精卫,曾经是成就生命意义的媒介,最终却变成权力斗争的手段;政治对于汪精卫,曾经是一个救国的梦想,最终却走向叛国的下场。

  1946年1月21日,国民党七十四军五十一师工兵营在何应钦的命令下,用一百五十公斤TNT烈性炸药,炸开了汪精卫的坟墓,并将其尸体焚化。精卫填海,恨海难填。汪精卫的《百字令·春暮郊行》中有“堪叹古往今来,无穷人事,幻此沧桑局。得似大江流日夜,波浪重重相逐。劫后残灰,战余弃骨,一例青青覆。鹃啼血尽,花开还照空谷”。

  大自然的生生不息掩盖了人间的血肉横飞,恩恩怨怨,在这种莽莽苍苍的“天道”面前,一切的权力争夺和政治上的成败得失都被相对化了。汪精卫一生在政治的漩涡中沉浮,欲罢不能,然而在这首“百字令”中,我们只看到了他在政治中所感受到的虚妄。

责任编辑: 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