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起源地
相比于农业,更加重要的则是警政。保定可以说是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摇篮。1900年庚子之乱,八国联军占领天津后设立都统衙门进行通知。《辛丑条约》中有两条规定:一、为避免驻津各国军队与中国士兵相撞滋事,“故拟由中国国家禁止华兵距驻扎天津之军队二十华里内前进或屯扎”;二、允许“直督设立警察勇一队”。也就是说一方面,剥夺了中国在天津驻军的权力,另一方面,允许中国在天津部署警察。
作为直隶总督,袁世凯急欲收回天津主权,但在最重要的驻军权上受到条约的钳制。他却利用第二条规定,争取了一个变通的办法。即建立警察,然后由中国警察进驻天津。
尽管这是一个暗度陈仓式的计策,但中国现代化警察制度的建立,却是一项严肃的工程。光绪二十八年四月,袁世凯委派候补道员赵秉钧,在警务顾问日本警视厅警官三浦喜传的帮助下,拟定警务章程。同月就在直隶省会保定设立巡警,并建立警务总局,以赵秉钧为总办。总局下设五个分局,即在东、西、南、北四街冲要地方各设一局。因事属草创,保定警务局内部组织比较简单。总局内设有总办、提调兼发审、正副文案、收支、考功、卫生、除秽、书办等职。五分局设巡官各一员,巡井、巡记各一员,巡长各四名,正副巡目各八名,巡兵各六十四名。巡兵统于巡长,巡长统于巡弃,巡弃统于巡官,巡官则归总局管辖,总办统辖全局。
创办巡警的同时还建立了保定警务学堂。该学堂主要以培训在职警员为主,按照军人标准招募。学生分为两种:一种是官学生,规定“不论文武,不论班次,凡有年力富强,文理通顺之员,愿入学者到局名,查看合格后,准试行七日,再行登册。”官学生额设三十员,以三个月毕业,毕业后即可派委巡警官长。另一种是兵学生,即前所创办的保定警务局巡兵,分五班培训。兵学生学级分为三等,即初等、中等、高等。初等课程三个月毕业,中等课程和高等课程均两个月毕业。学堂诸务均由保定警务局总办兼理,设提调一员以资佐理。学堂所募教习比较少,只有警务总教习、帮教习、口授警法教习、操法教习等几名教习。另外还设有洋文翻译一员。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清政府从“都统衙门”手中收回了天津,暂驻保定的3000名巡警也随同到达天津。袁世凯以其中的1500名巡警留津驻扎,在天津金汤桥西设立总局,是为天津南段巡警总局,以曹嘉祥为首任总办。其余的1500名巡警则分设于西沽、塘沽、山海关、秦皇岛、北塘等处,由大沽、山永两协副将及北塘游击就近统辖,是为天津北段巡警总局。总局设在天津县城河北贾家口,以段芝贵为总办。
除巡警外,中国最早的骑警(马巡)、水警(水巡)等都起源于保定。消防警察保定也是随天津之后即有。更重要的是,保定巡警局设立后,袁世凯决定让巡警“兼理民间词讼”。后又将巡警局审理案件这一措施逐步制度化,在巡警局内设立民事裁判所,专理民事纠纷,由总、副监在局审判。审判时,“局员旁坐观审,不跪厅,不施刑,传唤带审均用巡兵,不设书吏、差役”。审判方式已与西方接近,这是袁世凯在直隶实行司法改革的最早尝试,也是我国司法程序向近代转变的最早记载。
在军事上,袁世凯在直隶练新军,这支以北洋六镇为核心的新式军队后来演化为北洋军阀。尽管练兵之处是在天津小站。但是北洋六镇中,第一镇和第二镇都长期以保定为训练基地和驻地。在武昌起义爆发时,驻扎保定是北洋军的第六镇。另外,保定还拥有一系列军事院校,光绪二十九年(1903),在保定创办的北洋武备速成学堂。光绪三十一年(1905),袁世凯在保定创设宪兵学堂,其课程中还附有侦探一门。光绪三十二年(1906),北洋武备速成学堂扩建为后来赫赫有名保定军官学堂。从北洋军学堂算起,保定训练了接近一万名军官,当中超过1600人获得将军的衔头。另外,保定按照日本体制,还有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兽医的军医学堂,辛亥革命后被改组定名为陆军兽医学校。
尽管后来保定的政治经济地位不复存在,但作为军事重镇的地位却一直延续下来,1916年曹锟任直隶督军,其军队在第三镇的基础上发展到几十万人,成为全国实力最强的军阀,保定成为直系军阀的大本营,曹锟在此发动直皖战争和第一次直奉战争,控制了北京政府。1924年北京政变后,吴佩孚、张学良又先后设总部于保定,保定继续驻有重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