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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一个”出台始末

面对人口失控,“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生育政策,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从牺牲到自觉

  此后,无论是乡间还是城镇,“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口号被悄然顶替,刷在墙上的标语变成了“只生一个好!”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两个月后写入新修改的《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984年,生育政策调整,各地普遍实行了农村独女户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田雪原说,提倡生育一个孩子实行之初,难度很大。那时候,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并不高,而孩子提供给家庭的劳动——经济效益、养老——保险效益等却比较高,尤其在农村。他认为,提倡生育一个孩子不是最好的办法,而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为了尽快将人口增长率降下来,在一定历史时期采取的生育政策。因此要对“只生一个好”那样的宣传口号做具体分析。对谁好?对国家好、对民族好、对经济建设好;对个人家庭却不一定好:没有兄弟姐妹好?农村家庭少一个劳动力好?不一定。因此,那时候,主动生育一个孩子的是觉悟高的表现。对于只生一个孩子的家庭,国家给予奖励,就是因为他们做出了牺牲和奉献。

  当前,“只生一个”时期的部分“80后”已进入婚育年龄。部分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80后”,按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很多在大城市生活的人们,仍然选择生一个孩子。

  “只生一个”由“牺牲”转向了“自觉”。田雪原说,现在生育一个孩子、培养到成人得要多少金钱和精力?另外,又有多少人年老了,能靠孩子养活呢?孩子不啃老就不错了!

  在田雪原看来,生育孩子成本的提高和孩子养老效益等的降低,促成了部分人“只生一个”的自觉。假如,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经济达到如今的水平,提倡生育一个孩子也许花费的力气要少一些。

  本报记者 易靖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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