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会议的,有中共中央委员165人,候补中央委员103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84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67人和有关负责同志63人。
内容:为深化改革扫清道路,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全会同意中央政治局对我国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的分析,批准中央政治局向这次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
这次会议是在一个特殊时期召开的。当时,中国正处在新旧两种体制的转换时期,并因此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是经济秩序混乱、物价上涨过快,并由此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为了使中国的改革开放得以深入下去,这次会议确定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要求把今后一段时期的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这次会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扫清了道路。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
时间:1993年11月11日-11月14日北京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重要讲话。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82人,中央候补委员128人,列席54人。
内容:勾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共50条,分10个部分:1.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2.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3.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4.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5.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6.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7。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8.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9.加强法律制度建设。10.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20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奋斗。
全会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通过的《决定》把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具体化,是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
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三中全会
时间:1998年10月12日-14日。北京
全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5人,中央候补委员148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高度评价农村改革2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创造的丰富经验,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全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