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
时间:1978年12月18日-22日北京
会议由华国锋主持
内容:实现伟大历史转折。会议提出“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建议”,在经济建设问题上,从纠正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和全党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等问题出发,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陷于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对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认真的改革。
全会重新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
全会重新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否定了中共十一大沿袭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等“左倾”错误观点。
全会重新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组织路线,决定在组织上健全党规党纪,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反对接受和制造个人崇拜,加强集体领导。
全会还审查和解决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其中包括关于1959年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等人的错误批判和错误结论、关于薄一波等61人案件、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以及对邓小平1975年工作的评价。全会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全会增选陈云为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邓颖超(女)、胡耀邦、王震为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为中央委员(1982年8月30日中共十二大预备会议予以通过)。
为了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全会决定建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选举产生了中纪委书记、常务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委员。
自此,中国进入全面经济建设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期。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
时间:1984年10月20日召开。北京
全会由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主持。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共321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央和地方各有关方面的主要负责人297人列席了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叶剑英因病未出席会议。
内容: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阐明了加快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指出,应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最主要标准。决定提出改变企业的领导体制,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该决定在许多问题上,特别是在商品经济、价值规律这些重大问题上,冲破“左”的思想束缚。
全会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之际召开的,对促进中国的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会场经济体制改革,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历史转折性意义。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三中全会
1988年9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主持。
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他的报告分三部分:一、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是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二、有领导有秩序地推进相互配套的全面改革;三、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会议还听取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姚依林就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所作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