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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历史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五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探索农村治理新机制。扩大基层民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改革的重要内容。2000年以来,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基本遵循着从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从属地位到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关键环节这么一条线索演进,而其内容也从简单的乡(镇)撤并、机构人员精简,逐步深入到对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的重新考量上来。改革使乡镇治理单元趋向合理化,乡镇冗员状况有所缓解。我国农村基层治理沉疴重重,制定一个总体性的基层治理改革框架,进一步明确乡镇基层治理改革方向,既十分必要,也迫在眉睫。在乡镇民主建设中,更重要的是逐步将直接选举制从村级推进到乡镇一级。

  记者:我国农村土地小规模经营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因此,当前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权能,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请问,您如何理解《决定》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作的规定?

  韩俊:关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1984年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所有文件,没有一条政策是限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决定》明确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了保障农民权益,《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中“三个不得”,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权益。《决定》在土地流转政策方面跟历来的法律和政策完全是一脉相承的。

  有人认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可以解决温饱,但解决不了致富和小康问题,有人主张要大规模集中土地搞集中经营。我觉得这些认识还要进一步讨论和澄清。在中国,目前土地对农民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农民与土地就是唇齿相依,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一个生活保障。虽然2亿农民离开土地打工了,但是他们有近一半就业不稳定。如果我们的经济一旦出现波动,农民就会失业,而农村土地被收走了,他们的进退就没有了根基。所以,在我们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有些事情可以探索,但是要说大规模集中土地搞大农场,我认为不适合中国国情。

  我们强调土地承包关系要长期不变,并不是固化小规模土地经营。《决定》在讲“长久不变”的同时,又讲了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两个重要转变:一是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这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创新意义的论断,为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指明了方向。

  记者:农民增收一直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取消农业税等惠农政策使农民收入获得持续较快增长。但是,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因此缩小。《决定》中对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有哪些新的阐述?

  韩俊: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有: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要素是从农村往城里流,劳动力、农村资金都被城市吸走了。其次,在国民收入再分配方面,我们虽然加大了力度,就财政支农资金的总量、增长速度都是最高的。但是我们整个农村需要太大了,现在这些资金相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来讲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再次,农业、农村和农民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种一斤稻谷只赚五、六分钱;农民工的工资仍然偏低,最近这几年平均每年增长7%左右,比城镇收入增长速度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都要低;城市的发展、工业发展征用了农民的大量土地,但土地补偿价格偏低。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方面,我们还要更多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倾斜,只有这样,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才可以真正得到遏制。

  《决定》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一直到2020年,国家都会严格按照这个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此外,农民贷款难是农民增收的重大制约因素,除了财政投入,更要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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