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农村社会结构进入加快转型新阶段,兼顾各方利益和搞好社会管理难度加大。伴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社会流动性显著增强,农民不再是一致的均质性社会群体,农村也不再是单一的同构性社会,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信息传播看,通讯技术越来越发达,信息传播越来越快,农民获得外部信息变得快捷方便,政府管理越来越开放、透明,导致影响农村稳定的因素已经出现新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社会的不断觉醒和进步,农民意识从“身份取向”向“权利取向”转变,身份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普遍提高。由于历史和制度上的原因,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从政府和社会的互动过程看,主要问题是政府力量过于强大,农村社会组织力量过于弱小。农村传统的社会控制和管理手段失灵,解决社会矛盾,单靠政府行政动员已经力不从心。
记者:《决定》提出,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您认为当前推进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需要解决哪些深层次的问题?
韩俊:推动农村改革形成新局面,需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丰富农村改革的内涵。
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法律和政策,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土地问题仍然是中国“三农”政策的核心问题。应当采取稳健的步骤来界定、确保、扩大农民的土地权利,使农民享有更大的处分土地的权利,减少现行土地产权关系中内含的不确定性,推动农地的市场化流转,提高农地的利用效率。
二是,放松对农村金融的管制,加快建立普惠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整个农村改革的一个“软肋”。客观地说,近几年来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但农村仍然缺乏足够的金融资源,农户和农村企业仍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信贷约束,农村资金仍在大量外流。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是,放松对农村金融的管制,允许新设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加快建立普惠农村金融体系,有效、全方位地为“三农”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尤其是要为目前金融体系并没有覆盖的农村人群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是,大幅度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但由于历史欠账多,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公共服务明显落后于城镇。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机制没有形成,农村公共品的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应以农民能够享受同城市居民基本均衡的公共服务为目标,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政府新增财力要向“三农”投入倾斜,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保证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总财力的增长幅度。要明确各级政府在农业方面的事权和财权,有效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四是,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纵观关于农民工问题的政策,主要进展和突破是:逐步取消了限制农民进城就业、损害其权益的政策规定,农民进城就业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逐步重视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对农民工的社会管理正在向维护权益和服务转变;初步建立了农民工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等。总的来看,当前关于农民工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摆脱城乡分割体制的影响,距离平等就业、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还有相当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