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舞女:1948年上海舞潮案(7/23)
上海舞潮案是1948年发生于上海的一起舞女集体反对政府禁舞的风潮。事件的起因缘自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厉行节约消费办法纲要》,其中要求全国各地限期关闭所有舞厅。禁舞令将对上海众多舞女的生计产生了巨大影响。舞厅舞女、职工等共2000余人纷纷前往社会局请愿。此后矛盾逐渐激化,人群冲过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进入社会局大楼,在办公室中大肆破坏,办公大楼顿成一片狼籍。风潮过后,禁舞令最后不了了之。而舞潮案,则成了民国史、妇女史上的一则奇观。
相关组图:
上海1949:时代的进与退
相关组图:
上海1949:时代的进与退
大班是居于厅主和舞女之间的一个中间阶层。原先或是些被上海人讥为“小抖乱”的准流氓,或是混迹于青红帮的流氓等。他们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抱台脚”的,就是维护舞厅秩序的打手,常在舞厅发生纠纷斗殴时出来调解,维持秩序。还有一种是“坐台子”的,其实就是舞厅的皮条客,以为舞客舞女(实为嫖客卖的淫的女)牵线介绍为生,这回禁舞,等于把他们的饭碗也给砸了,所以他们参加起来特别凶狠卖力,武力冲突就在他们的带头作用下发生了。
关键字:
2014-06-03 15:47:02 来源:大公历史综合 编辑:胡难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 ←左 右→
幻灯播放
查看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