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舞女:1948年上海舞潮案(3/23)
上海舞潮案是1948年发生于上海的一起舞女集体反对政府禁舞的风潮。事件的起因缘自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厉行节约消费办法纲要》,其中要求全国各地限期关闭所有舞厅。禁舞令将对上海众多舞女的生计产生了巨大影响。舞厅舞女、职工等共2000余人纷纷前往社会局请愿。此后矛盾逐渐激化,人群冲过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进入社会局大楼,在办公室中大肆破坏,办公大楼顿成一片狼籍。风潮过后,禁舞令最后不了了之。而舞潮案,则成了民国史、妇女史上的一则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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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949:时代的进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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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时,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传来:上海社会局局长吴开先抽签决定了第一批实施禁舞的舞厅,结果包括了仙乐、百乐门、米高美、丽都等14家一流舞厅,全场顿时炸开了锅,许多人怒不可遏。一陈姓舞女当场对天嚎啕:“天那!我们一家上下8口都指望我吃饭,禁舞后他们怎么办?难道政府一定要逼得我们去做野鸡吗?!”此时全场秩序已经完全失控,人们纷纷怒吼着要向当局去讨个公道,孙洪元见状不失时机地火上浇油,他和唐宗杰等人当即弄来了10多辆大卡车。在他们的挑动下,一场骚乱终于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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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3 15:47:02 来源:大公历史综合 编辑:胡难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 ←左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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