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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3/16)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1949年—1966年的女性罪犯们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1、依然反抗的国民党残留大陆人员;2、在民国时期有“血债”者;3、反动道门会社成员;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图为被判刑的反动道门中的女性成员。

2013-10-19 07:08:00   来源:大公历史   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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