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1/16)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1949年—1966年的女性罪犯们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1、国民党残留大陆人员;2、在民国时期有“血债”者;3、反动道门会社成员;4、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图为在抗战中被媒体誉为“游击战之母”的赵洪文国与与何香凝(前排座位左二)和邓颖超(前排座位右一)等人合影。

2013-10-19 07:08:00   来源:大公历史   编辑:陈永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 ←左 右→
幻灯播放
查看原图
要吃米找万里:万里杀出农村“大包干”的血路

<<上一图集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 1949年后中国女性罪犯的下场
三晋男儿赴国难:薄一波和他建立的山西新军

>>下一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