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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临崩溃?实事求是评价文革时期经济建设

  造成上述状况的主要原因,当然是“文革”的动乱和林彪、江青集团的破坏。我们常说,如果没有“文革”,我们将取得更大的经济建设成就。这个观点是完全正确的,也是我们估算“文革”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主要出发点。

  以1966年开始的第3个5年计划为例,由于全国人民发挥了极高的建设热情,计划实行不久,就显现了巨大的成效。1966年4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向中央汇报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原设想的第3个5年计划,有可能提前两年实现。就建设来说,大小三线的许多重大项目,现在看,可以提前一年或两年建成。其中,攀枝花铁矿,酒泉镜铁山铁矿,贵州六枝、盘县、水城三大煤矿区,刘家峡水电站,成都-昆明铁路,四川天然气等重点1968年可以提前2年基本建成或达到原计划生产水平。就生产来说,1970年的主要生产指标,大部分在1968年可以完成,有些明年就可以完成。其中,钢、棉纱、石油、棉花1967年就可以达到或超过1970年的计划指标;煤炭、发电量、有色金属、机床、化肥、粮食等1968年可以完成1970年的计划指标。

  面对经济建设的大好形势,国家计划委员会向中央提出修改第3个5年计划草案的设想:大幅度增加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电力、石油、铁路的生产建设指标,把农业机械化搞上去,努力增加集体经济的积累来源。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中国的经济建设在10年中将取得更大的成就。但是,1个月后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这个设想未能实现。

  关于“文革”对经济造成的巨大破坏程度,不少著作常常引用一个数字:如果按照正常年份每100元投资的应增效益推算,10年间国民收入损失达5000亿元,相当于败掉了1949年至1979年全部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同样一份家当。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损失”实际是指少增长,而以同样方法而根据不同的数据推算得出的“少增长”数字差异颇大。例如:以“文革”时期国民收入年增长率4.9%与1953年至1966年的14年每年增长率6.2%相比较,应当得出的10年少增长收入是2793亿元。但是,这些计算毕竟都是建立在推算基础上的,并不能说明“文革”时期的实际经济状况是“整体上濒临崩溃的边缘”。“少增长”仍然是增长,“少增长”与实际“败掉了”“一份家当”毕竟不是一回事。显然,评价“文革”时期的整个国民经济状况,以这些不够准确的数字是不能得出结论的。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应当看到“文革”带来的损失,确实是巨大的。同时也应指出,除去“文革”本身造成的物质破坏外,这种损失主要是指应当达到的宏伟经济指标未能完全达到。显然,这是在正值基础上增长与应该增长更多的比较,而不是在“经济濒临崩溃”负值基础上与正值的比较。

  由此可见,从总体上看,整个10年国民经济还是有一定发展的。国家的经济建设仍在进行,主要趋势仍然与“文革”前是延续的,第3和第4个5年计划得到完成,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仍有7.1%的增长。这样的经济发展速度,在世界上并不算太慢。如果与50年代末期的“大跃进”时期相比较,“文革”时期的经济状况明显和前者不同。以1952年的工农业总产值指数为100,1962年的指数173.1比1958年的指数221.9下降了22%;而1976年的指数626.6比1966年的314.7增长了99%,10年中翻了将近1倍。这说明,与政治、思想、文化领域相比,“文革”对经济领域的冲击相对而言较小。如果说国内现在一般还不用“经济崩溃”来评价“大跃进”造成的经济状况的话,那么评价“文革”时期经济,用“整个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也是不太准确的,而认为有所发展,则比较符合事实此外,还有些因素是我们正确看待“文革”时期经济建设时应该考虑进去的。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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