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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解读十六届三中全会集体决策的新跨越

  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这件大事既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的长久之计,又是为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好重要思想准备。胡锦涛总书记先后于7月1日和9月3日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并且提出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紧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干部和群众中,后来就把这个意思简化为解决“重、迫、突”问题。无疑,这就为全会的顺利召开和在全党形成统一的思想行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展开大量调查、统计、信息收集和科学预测工作,包括党政有关部门、国家咨询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等,对大量的事实、数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为中央全会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据知,由有关部门专家写出的科学预测分析报告达数千件。此外,还通过媒体和人民信访等多种渠道,获得数以百万计的大量信息、动向,也对作出决策起到重要作用。

  组成包括党政各有关单位、研究中心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等参加的专门工作班子,提出预案

  在有些问题上先试点、后决策。毛泽东很早以前就提出:一切经过实验。这种重视决策试验的传统正以新的特点、样式得到发扬光大。迄今为止,现在全国正在进行的较大的政务、党务试点不下十余种,凡经过试点证明是可行的或部分可行的,才逐步地付诸实行。例如,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在若干地方进行试点多年,先是小范围的,然后扩大范围,至今还在等待经验证明。而发挥地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相对而言,经试点后经验趋于成熟,形成正式法规已不需要很长时间了。

  协商。中国共产党所独创的协商,已经作为一种重要决策的政治程序步入制度化的轨道。中共中央定期向民主党派中央通报情况,或就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征询意见,进行协商。包括这一次全会的《决定(讨论稿)》、《建设(讨论稿)》也在会前专门听取各方意见。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依照有关规范及经验,已使政治协商具有了经常化、规范化的特点。

  吸收有关专家参与论证,包括吸收外国经验和世界级专家的建议,特别是涉及与国际接轨及相关的事项。

  此外,还需要着重提出的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常委、政治局委员,牢记“两个务必”,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轻车简从,深入一线,包括重灾区、有困难的地方乃至可能有重大危险的区域,直接进行调查研究,在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医院直接听取群众意见,获得第一手的信息。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的数天为例,9月29日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拟提请全会审议的文件,30日政治局集体学习,10月1日起,除了必要外事活动和值班工作外,中央常委和部分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分别到了各地继续调查了解情况,征询听取各方意见。胡锦涛总书记到了湖南、温家宝总理到了陕西,为全会召开作最后的准备。

  由上说明,中央会议和中央决策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正向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完善化,迈出了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一步。这种进步不但为会议过程本身事实所证明,也为党内外广大群众所普遍认同,甚至在国际社会中一些有识之士也表示了赞赏之意。其辐射作用和惯性力量,必将推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影响社会各个层面,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作出贡献。当然,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我们完全懂得任重道远。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有序进行,协调发展。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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