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王家福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正式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赋予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大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是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进步。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民族团结、人民幸福、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党的主张的统一、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就是对国家实行法治。
依法治国把社会主义与民主法治结合起来,就像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一样,是前无古人的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伟大的理论创新成果。邓小平同志为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指明了方向,开辟了航道,奠定了基础。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揭示了这一方略的科学内涵,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目标。
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战略思想,在丰富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方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重大进步意义就在于回答了人民掌握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国家之后,应该依照什么治国理政,实行哪种治国方略的问题;回答了人民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当家作主、行使人民主权、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的问题;回答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如何化解社会矛盾,管理社会事务、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问题;回答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领导的问题。这是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是对如何执掌政权、治理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总结。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通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完成这一伟业,迎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辉煌、更加灿烂的胜利!
30年行政法治建设回顾与前瞻
袁曙宏
我国30年行政法治建设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基本建立起一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法制度体系和理论体系,正在努力完成西方国家用上百年乃至数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并为在新的历史起点加快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30年的行政法治建设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首先,从1978年至 1988年的恢复重建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建立健全了行政组织法律制度和对经济社会各方面进行管理的行政法律制度;其次,从1989年至1998年的快速发展阶段,逐步建立了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法律制度,以及规范行政执法的法律制度,重点是规范、监督、制约行政权,保护、扩展、救济公民权;再次,从1999 年至今的全面推进阶段,基本形成了我国行政法制度体系和法治政府框架,重点是把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主要环节,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工程,全面整体推进行政法治建设。
我国30年行政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行政法学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立足中国国情,批判吸收与积极借鉴大陆和英美法系的有益内容,从无到有地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们自己的教学和教材体系;二是融入丰富多彩的行政法治建设实践,直面制度变革中需要解决的各种现实问题,积极推动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与创新,努力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三是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审判等部门培养了一支清正廉洁、精通法律的行政法制人才队伍,同时造就了一支肯钻研、善思考、有创见的行政法学教学和研究队伍。
总结我国30年的行政法治建设,主要有以下几条宝贵经验:首先,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根本任务;其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规范制约行政权和保护扩展公民权作为核心内容;再次,始终坚持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密切结合,同步实施,相互推动;第四,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第五,始终坚持制度变革与理论创新互相促进,互动发展;最后,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积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做到自上而下政府推进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紧密结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法治道路。
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应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把行政法治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突出的地位。我们必须更加重视行政法治建设,必须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精力来领导和推进行政法治建设。
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应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推进依法行政中起着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
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应以制约行政权和保护公民权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制度。我国法治建设中最重要、最突出、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护公民权的充分行使,制约公权力的违法滥用。行政法在这方面承担着比其他部门法更为艰巨的任务。
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应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带动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高为着眼点,不断促进制度与人的良性互动。
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应以推进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为先导,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