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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东兴1978年遭点名批评:欠的账太多

汪在整个讲话中用“两个凡是”的精神阻碍邓小平出来工作的意向,表达得非常明确坚决。关于“天安门事件”发生时“四人帮”还在台上这一点,在11月18日的讲话中,汪东兴所说的话同11月30日讲的还不太一样。

  汪东兴欠的账很多很多。他在立场上的的确确非常错误,态度上非常不好。在坚持“两个凡是”的事情上他起着大后台的作用。不把他的名字点出来,许多事情就讲不透彻,许多问题就说不明白。

  这篇社论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呢?在指名批评汪东兴之后,人们才知道原来汪东兴在《人民日报》社论清样上有这样一段“批示”:

  “这篇文章,经过李鑫同志和理论学习组的同志多次讨论修改,我看可以用。”

  他决定发两报一刊社论。当时耿飙负责中央宣传口。这篇社论发到中央宣传口,耿飙找几个宣传口的同志讨论时说:

  “登这篇文章,等于‘四人帮’没有粉碎。如果按照这篇文章的‘两个凡是’,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了。”

  可是这篇社论是汪东兴以中央名义发下来的,各报只能照登,耿飙无可奈何。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真理标准问题文章。不到一个星期,5月17日,汪东兴在一个小组会上讲:

  “理论问题要慎重,特别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两篇文章,我们都没有看过。党内外议论纷纷,实际上是把矛头指向主席思想。我们党报不能这样干,这是哪个中央的意见?!……要坚持、捍卫毛泽东思想。要查一查,接受教训,统一认识,下不为例。当然,对于活跃思想有好处,但《人民日报》要有党性,中宣部要把好这个关。”

  《光明日报》那篇文章的产生,汪东兴完全清楚。他知道邓小平在这个问题上的言论,也知道它产生的背景。可是他用“这是哪个中央的意见”这样的语言来反对。

  关于《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篇文章产生的情况,我了解得很清楚。那是在1977年、1978年多次影响很大的“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会”众多发言的基础上写成的。

  1977年七八月间,《人民日报》上发表了苏绍智、冯兰瑞合写的《驳姚文元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的谬论》一文。邓小平看到这篇文章后,专门带信到国务院研究室,说这篇文章的观点是对的,但作者的思想还不够解放,提出要国务院研究室再写一篇大文章。于是由国务院研究室布置,由林涧青挂帅,组织冯兰瑞等人参加,还请外单位的工资专家参加,成立了一个写作组。写成后送邓小平看过,并根据邓小平的意见,经过修改最后定稿的。

  写作这篇文章的具体过程汪东兴也许不会清楚,但是邓小平对按劳分配问题在中央开会时多次讲过。这篇文章的写作经过了邓小平这一点,他并不是不知道,可以说他知道得很清楚。所以他讲那番话完全是针对邓小平的,是反对邓小平的。不过他多少有点顾虑。因此多说了一句“对活跃思想有好处”之类的话,但是他又用“矛头指向主席”这样的话来压人,他的意图是十分明显的。

  又过了一个月,6月15日,汪东兴召开一个宣传口的小会,地点在人民大会堂新疆厅,参加人有政治局委员乌兰夫、中央宣传部正副部长和熊复、曾涛、杨西光、胡绩伟,还有曾在《红旗》杂志负过责、那时已调去外交部的王殊。汪东兴在讲话时,一开头就批评:

  “现在报刊宣传党性不强,个性没有服从党性。有些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有一股气,把文化大革命说得一钱不值,最终是把矛头对准毛主席。”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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