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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歌:哈罗德之旅

  六十五岁的哈罗德退休才六个月,和老妻住英国南方小镇。某年四月春日,他收到一封来信:上世纪二十年代他爱过的女同事身患癌症,临终道别。哈罗德出门给她寄回信时突然萌生了去见她的想法。从南往北,他不断给病人寄明信片,宣告他走一日,她就能活一日,最终完成了长达八十七天、覆盖六百三十七英里的徒步旅行。这是英国畅销小说《哈罗德佛莱难以置信的朝圣之旅》(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的梗概。

  哈罗德一辈子老实、胆怯、毫无野心。心血来潮的徒步旅行途中,他不但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倾听他们的故事,感受他们的哀乐,也慢慢正视自己的人生:童年时父亲寻欢作乐,母亲出走;工作全无建树;儿子自杀;和妻子形同陌路。作者平淡的笔触和男主人公平静的外表下,掩盖了太多沉默的绝望。

  作者乔伊斯(Rachel Joyce)自认她的处女作讲了个小众故事,部分情节来自她父亲的临终经歷,没想到获得二○一二年英国图书大奖。作为文学手法,旅行能吸引读者追随人物的足迹,通过主人公的视角了解故事中的世界。此书更设定了一个终极目标,让我们急于发现哈罗德能否通过信念挽救重病的朋友。

  哈罗德的朝圣之旅与其说是拯救老友,不如说是自我发现。他从逃离绝望到直面失败,将旅途本身视为头等大事,一步一个脚印,最终获得了救赎、安宁与希望。

  •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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