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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 人:我要安乐死

  一个加拿大华人因患不治之症,花费巨款,克服很多困难,终于争取到瑞士做安乐死,死前发出声明,要求政府认真研究立法。死亡是每个人人生旅途的终站,差别只在车站位址在哪里而已。人若要生得自在、死得尊严,一定要有权选择自己死亡的时间、地点、方式,那才合乎道德。

  当然,现今法律框架之下,你要自杀谁也无法阻止你,但自杀不可能光明正大地实施,有很多后果,造成亲友的震撼悲恸,也要付出相当的社会成本。先前住处附近就发生一人跳楼又压死另一个无辜路人的意外,那就不但自己自尽,还要在自尽时连带杀死另一个人。

  安乐死谁都想,但法律不好定,就要动脑筋去深入研究,引起社会广泛讨论,争取取得共识,而不是因噎废食,把事情挂在那里,由?急欲安乐死的人,要白白花费巨款、搞得人仰马翻才求得一正当死亡。人是活的,法律是死的,活人不能被法律憋死,因为法律本来就是人定出来的,人能创世,不能立法,这说不通。

  法律永远落后于现实,因现实一直在变化,而法律要跟在现实之后变化,才能服务于现实。现在法律在安乐死问题上瘫痪,政府不想接触,民间也谈死色变,这不是积极的态度,是迴避的态度。

  我贊成安乐死,希望可以立法实施。

  •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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