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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有违传统 圣公会梁季彝中学 5D 谭钧

  以房养老于表面上好像可以解决人口老化所衍生的额外生活开支,又可以给老人一定的保障,但在香港却不能普及化,以下加以析论。

  第一,先决条件。以房养老的首要条件是老人名下要有物业,但在香港这个物价高企,楼价高昂的地方,只有很少数的老人家有物业,而一般来说有物业的老人都是相对富裕的一群,他们也许根本就不需要透过安老按揭来维持生活所需。但是在香港需要帮助的老人家正正是没有物业的一群,他们两袖清风,有很多都是居住于单身老人宿舍或公屋,根本没有任何值钱的资产抵押给银行,达不到以房养老的前提条件。

  第二,有违传统观念。从古到今,父母都会把他们的物业,资产留给自己的下一代。老人家基于传统思想影响,即使有物业,为了继承传统,都不会参加这种与他们思想有冲突的政策。以房养老政策反应只会十分冷淡。

  第三,建立错误的价值观。孝顺和赡养父母是子女应该做的事,但现时有了以房养老,儿女们都会认为他们不用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新的一代就会认为他们不养育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事,有别于传统的中国儒家思想,形成“不养育父母是对的”的错误价值观和社会风气。加上,以房养老只可以提高老人家物质上的生活素质,老人家最希望得到的是子女的陪伴和关心,即使以房养老都满足他们的物质所需,老人家面对的孤独,寂寞都不是可以用金钱解决的。

  无可否认,以房养老的确为老人家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令他们没有后顾之忧,这对于独居老人是有很大帮助。假如以房养老要在香港普及化,不但要政策,法律和经济上有完善的配套,而且在突破传统观念时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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