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12日,一名记者手持事先准备好的代表委员“脸谱”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採访 /中新社
大公报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郑曼玲)“两高”报告中对冤假错案的大篇幅?墨,引发代表委员热议。从诉讼制度层面来反思冤假错案的形成原因,曾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全国人大代表苏泽林指出,诉讼的各个阶段没有独立发挥作用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主因。
他认为,公安、检察院、法院是刑事审判的三个环节,各环节应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但现在往往“制约少、配合多”。“这三个环节形成了一个统一体,成了流水线,这也是诉讼程序的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
不少代表委员对此表示认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告诉记者,过去有人将刑诉流程形容为“公安做饭、检察端饭、法官吃饭”的“饭局”,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就要求不仅要转变诉讼理念,也要转变侦查方式、审查起诉方式。
注重证据 发挥律师作用
“现在就要改,要让每一个环节都发挥其制约的作用。”甄贞强调,“这种观念的转变带来了由过去的从‘供’到‘证’,到现在从‘证’到‘供’的变化,就是你不能眼睛只盯住口供,而是应该全面、客观、及时地把相关证据收集到,用客观证据去印证口供,甚至在零口供乃至翻供的情况下,其他在案证据依然能够站得住脚。”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也表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非常重要。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法庭上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老百姓常讲,道理越辩越明白。法庭上控辩双方,法官既要关注检察官起诉、指控意见,又要倾听律师、被告人的辩解意见,才能够对案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全国人大代表李建保则呼吁,应强化公检法三方相互制约的办案机制,避免公检法“一家亲”地“协调办案”。